辞职时年假如何结算
年假,是有明确的计算⽅式的,它和⼯作年限联系⼗分紧密,除此之外,也还有⼀些其它的因素,对于即将要辞
职的⼈来说,年假应该如何结算的的这个问题,不知道⼤家是否有所了解,如果没有,也没关系。下⾯店铺⼩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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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年假如何结算
1、在辞职期间,做好⼯作交接安排后,可申请休完年假。
2、如不须补休年假的,可将未休年假折成薪⾦予以补偿。根据职⼯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按照其⽇⼯资的
300%(含原⼯资)⽀付应休年假⼯作⽇的⼯资报酬。
但对于员⼯主动提出离职的,并且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单位就⽆需⽀付员⼯当年度应休未休年
休假的⼯资报酬。
公司不给休年假⼜不给补偿的,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员⼯申请休年假的时候应该保障员⼯这⼀权利,若是不予的,就是违法⾏为,员⼯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除
两⽅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另外,公司不安排休年假也不补偿的⾏为,属于⾏政法规规定的⽤⼈单位违约、违法⾏为的其他情形。
⼆、如何理解年休假⼯资的计算
关于年休假⼯资的计算应从以下⼏⽅⾯理解:
1、职⼯休年休假期间⼯资的计算。
根据条例规定“职⼯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作期间相同的⼯资收⼊”。也就是说,休假等同于在正常⼯作。有
些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定,职⼯休假期间⼯资计算基数为基本⼯资等,均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也就是说,上班获得了
基本⼯资、岗位⼯资、奖⾦、出勤奖,休年休假⼀样应获得这些。
2、未休的年休假⼯资补偿的计算。
前⾯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资收⼊的300%⽀付年休假报酬。根据条例第2条“职⼯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
正常⼯作期间相同的⼯资收⼊”的⽴法思想,这⾥的⽇⼯资收⼊应按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资总额的组成⼝径进⾏计
算,包括:计时⼯资、计件⼯资、奖⾦(⽉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额等各种奖⾦)、津贴和补贴。对实⾏年薪制
的,应以年薪为基数折算出⽇⼯资收⼊。
3、年休假⼯资计算不同于加班⼯资计算。
在有的地区规定加班⼯资的计算基数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国务院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年休假⼯资计算基础为⽇⼯
资收⼊,尤其要注意该条例强调了计算基数是⼯资收⼊⽽不是⼯资。企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来约定年休假
⼯资补偿的计算基数。因此,企业不安排员⼯休年休假,⽀出的⼯资成本将远⾼于安排员⼯休假。
店铺⼩编对辞职时年假应该如何结算的这个问题做出了⼗分详细的解释,这个问题的处理⽅法有两种,⼀个是休
完年假,另⼀个是把年假直接折现。这两种⽅法都是可以执⾏的。以上就是有关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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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1:47: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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