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讲_垄断协议概述、《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垄断免、实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4-11-05 02:33:5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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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元 垄断协议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5:垄断协议概述(★)(2020年调整)(P483

1.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提示1根据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之间是否具有竞争关系,可将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

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纵向垄断协议(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市场环节的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

【提示2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虽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但两者在行为构成,特别是对竞

争的危害程度等方面有很大区别。在《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规定》中对两类垄断协议行为认定的举证责任作出了不同的规定:1被诉垄断行为属于禁止的横向垄断

协议的,被告应对该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2)纵向垄断协议的

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证明仍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2020年新增)

2.协议或者决定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

3其他协同行为是指经营者之间虽未明确订立协议或者决定,但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认定其他协

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

2)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

3)经营者能否对行为的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

4)相关市场的市场结构、竞争状况、市场变化等情况。

考点6:《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P484

1.并非所有的垄断协议均为法律所禁止,明确列举禁止的垄断协议包括:

《反垄断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细化解释

的基本规定 2020年调整)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商品或者服务(以

下统称“商品”)价格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价格水平、价格变动幅度、利

润水平或者折扣、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2)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

3)限制参与协议的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

4)通过其他方式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限制商品的生

《反垄断

法》禁止

横向

断协议

固定或者变更

商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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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数量或者销量或者销售数量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售数量 1)以限制产量、固定产量、停止生产等方式限

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限制特定品种、型号商

品的生产数量

2以限制商品投放量等方式限制商品的销售数

量,或者限制特定品种、型号商品的销售数量

3通过其他方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

数量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分割销售市场或者

原材料(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技术和服务)采

购市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划分商品销售地域、市场份额、销售对象、

销售收入、销售利润或者销售商品的种类、数量、分割销售市场

时间 或者原材料采

2)划分原料、半成品、零部件、相关设备等原购市场

材料(包括经营者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技术和服务)

的采购区域、种类、数量、时间或者供应商

3通过其他方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

市场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限制购买新技术、

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达成下列垄

断协议:

限制购买新技

1)限制购买、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术、新设备或

2)限制购买、租赁、使用新设备、新产品

者限制开发新

3)限制投资、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技术、新产品

4)拒绝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

5通过其他方式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

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联合抵制交易达成

下列垄断协议:

1)联合拒绝向特定经营者供应或者销售商品

联合抵制交易 2)联合拒绝采购或者销售特定经营者的商品

3联合限定特定经营者不得与其具有竞争关系

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4)通过其他方式联合抵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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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细化解释

的基本规定 2020年调整)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就商品价格达成下列垄断

协议: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水平、价格变动

幅度、利润水平或者折扣、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或者通过

限定价格变动幅度、利润水平或者折扣、手续费等其

他费用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通过其他方式固定转售商品价格或者限定转售

商品最低价格

《反垄断

法》禁止

纵向

断协议

固定向第三人

转售商品的价

限定向第三人

转售商品的

价格

2.禁止行业协会从事下列行为:

1)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行业协会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标准等;

2)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

【例题·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约定中,属于横向垄断协

议的有( )。(2018年)

A.联合拒绝销售特定经营者的商品

B.划分销售商品的种类

C.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

D.拒绝使用新的技术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属于联合抵制交易;(2)选项B:属于分割销售市场;(3)选项C:属于固定或者

变更商品价格;(4)选项D:属于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考点7:垄断协议的豁免(★★)(P488

1.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也称“不景气卡特尔”或“结构危机

卡特尔”)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主要表现为“出口卡特尔”,即国内经营者为了

确保或促进产品出口,就出口商品价格和国际市场划分等达成的限制竞争协议)

2.证明义务

对于上述第(1)至第(5)项垄断协议的豁免,《反垄断法》要求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

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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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注意区分豁免与适用除外。反垄断法上的适用除外是指将特定领域排除在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之外,

根本不予适用;而豁免则是在适用反垄断法的过程中,发现某些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禁止。

3.认定豁免情形应考虑的因素(2020年新增)

1)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被调查的垄断协议是否属于法定的豁免情形,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①协议实现该情形的具体形式和效果;

②协议与实现该情形之间的因果关系;

③协议是否是实现该情形的必要条件;

④其他可以证明协议属于相关情形的因素。

2)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消费者能否分享协议产生的利益,应当考虑消费者是否因协议的达成、实施在商

品价格、质量、种类等方面获得利益。

【例题·多选题】下列垄断协议中,须由经营者证明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且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

生的利益,才能获得《反垄断法》豁免的有( )。

A.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达成的垄断协议

B.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达成的垄断协议

C.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达成的垄断协议

D.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达成的垄断协议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明义务”,而非哪些情形可以豁免。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包括

6类,其中前5类要求经营者履行证明责任(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

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但第6类(选项D)不需要承担证明责任。

考点8:实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P490

1.民事责任

经营者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1)经营者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

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

【提示】经营者因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而达成垄断协议

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经营者能够证明其达成垄断协议是被动遵守行政命令所导致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

轻处罚。(2020年新增)

2行业协会违反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

情节严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提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

3.宽恕制度(2020年调整)

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

罚。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根据经营者主动报告的时间顺序、提供证据的重要程度以及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有

关情况,决定是否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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