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法关乎我们的切身利益,我们应该对它有所了解, 下面
XX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 可以帮助到
大家!
一、 总则
1、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 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还包括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 注册成立的单
位。
2、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 人单位
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 公司不能履行
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 理人员
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 立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 16周岁,且尚 未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 (乡镇
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 )、现役军人、家庭
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
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 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 者,
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 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 立劳
动合同。
8、 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 依法
订立劳动合同。
9、 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 澳、
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 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 华机
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 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 利益
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 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 商,经过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 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
施。
12、 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 定的
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 程序后,该
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 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 大事
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 示或告知义
务。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 若新招用的员工认
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
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4、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经过民 主程
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 规定,并已
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 理的依据。
15、 “公示或告知”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 项
决定可以采取劳动者人手一册、学习培训等法律认可的方 式完整送
达或传达劳动者知晓。
16、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重大事项”是 指有
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 险福利、职
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 劳动者切身利益的
事项。
17、 工会或职工认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
重大事项不适当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在 30日内书面
回复意见。
18、 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中不能规定对违纪职工给
予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9、 职工名册应当包含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号码、 户口
地址、工作岗位等。用人单位应当将职工名册报当地劳 动行政部门
备案。
20、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中的“其他证件”是指学历
证明、技能证书、资格证等与劳动者就业相关的各类证件。
“担保”即指物的担保,也指人的担保。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有
关的财物,如服装费、驾驶员风险金、保证金等。
21 “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制的劳 动者,
在相同、相近、相似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 量且取得相同
业绩的,应执行同等的工资分配制度。 (另外,
同工同酬是否包括补贴,年金、福利待遇等事项 ?)
22、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二条中 的“一
个月”是指三十日。
2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个月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 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 十二个月开始,
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 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4、 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 内未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
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 单位
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 以提出终止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 应
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一条、第四十四条的 规定
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动 者可
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 合同
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终止条件,劳动者符 合法
定解除、终止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
26、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连续工作满十年” 是
从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开始劳动时计算。劳动者因组织原因 在不同用
人单位流动,或者因业务划转而由一个用人单位到 另一个用人单位
的,其工作年限连续合并计算为最后一个用 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7、 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 合同
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 不合并计算
为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与国有企业解 除劳动合同后重新
与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 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
合并计算为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工 作年限。
三、劳动法相关问题解答
1、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分类 ?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 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 任务为期限
的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
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 动合同的,除
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 制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 年且距法
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 法
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 订劳动合
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
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3、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
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 份
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可以
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其他事项。
4、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如何约定 ?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 期限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
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 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期限不
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 的,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答: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
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 付劳动
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 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 动
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勺工资报酬;
(二)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
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 本
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
6、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样支付经济补偿 ?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 劳动
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准向劳动者
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
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民政
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 付经济补偿
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
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前十二
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21:57: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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