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最新规定
女职工产假最新规定2014
“单独二胎”新政策出台后,女职工的产假问题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
2014年,要面临生育问题的女职工便需要对最新的产假规定、晚育产假规定、生
育第二胎的产假规定、陪产假规定有所了解。本期女性视界专题即为您一一解答。
最新产假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新修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4年女职工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最多产
假可达158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包括在98天产假
内);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享受42天产假。
3.什么是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
育。
4.符合晚育条件,配偶享有三天的护理假。
据了解,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
晚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
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
遇。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
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
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
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克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
整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
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产假分类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
(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
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晚育假30天是包
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必须享受的假、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
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
海市规定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
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
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
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最新陪产假规定是什么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
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
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
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如果你的状况
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
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
婚。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
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
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
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4.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
补助费;
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
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最新产假福利待遇是什么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其中产
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
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
定时间的产假。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
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
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
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
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产假工资规定(以工龄划分的计算标准)
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
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期日平均工资的
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
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
发。
最新生育第二胎产假规定是什么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
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1.二胎产假的长短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
天。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当
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的话,你还可以
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资性收入的
80%。
2.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
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
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
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小结
综上所述,2014年对于女职工产假、生育方面的政策都有了更宽松更人
性化的规定。只要能按照规定的方针走,无论是工作还是家庭都会有更好的福利和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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