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转户口需要些材料
湖北转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那
么。接下来有为大家出湖北转户口需要哪些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
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
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
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
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那
么。公
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展户口
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非常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
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体。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为根本落户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
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
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以下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
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
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对在我市购置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
生活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
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以下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
《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开展做出特殊奉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
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以下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
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8:59: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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