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河北工商局欢迎您!】

更新时间:2024-11-07 01:27:2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汇兑)

河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河北工商局欢迎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 公示依据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二、 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

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

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

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3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

行政处罚信息。3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

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

部门。

三、 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

服务。

2、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

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

例》的规定,20143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

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1日至630日,通过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

向社会公示查询。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一)企业通信地址、、、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

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

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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