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详细介绍

更新时间:2024-11-06 20:25:1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arcade)

⼟地增值税详细介绍

摘要:

⼟地增值税是对⼟地使⽤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

产取得的收⼊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等⽀出后的余额。⼟地增值税实⾏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地增值税定义

⼟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地使⽤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的单位和个⼈,以转让所取得的收⼊

包括货币收⼊、实物收⼊和其他收⼊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式⽆偿转让房地产的

⾏为。纳税⼈为转让国有⼟地使⽤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的单位和个⼈。课税对象是指有偿

转让国有⼟地使⽤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减

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等⽀出后的余额。⼟地增值税实⾏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地增值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税率-扣除项⽬⾦额×速算扣除系数。

⼟地增值税计算⽅法

和⼟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别,⼟地增值税实⾏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50%、未超过扣除项⽬⾦额100%的部分,⼟地增值税税率为4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100%、未超过扣除项⽬⾦额200%的部分,⼟地增值税税率为50%

按照⼟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地增值税税种特点

与其他税种相⽐,⼟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

本、费⽤、税⾦及其他项⽬⾦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2)征税⾯⽐较⼴。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的单位和个⼈,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地增值

税条例规定缴纳⼟地增值税。换⾔之,凡发⽣应税⾏为的单位和个⼈,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

外籍⼈员,⽆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3)实⾏超率累进税率。⼟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低位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

分级计税,增值率⾼的,税率⾼,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

(4)实⾏按次征收。⼟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转让的环节,实⾏按次征收,每发⽣⼀次转让⾏为,就应根据每次取

得的增值额征⼀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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