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劳动法下员工的辞职权、违约金及法律责任
辞职权是指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它是劳动者的一种正当权利,是劳动
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宪法》第4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既然劳动权被宪法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劳动权的延伸,辞职权也当然的属于
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理应得到保护。为此,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做了相
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是关
于劳动者主动辞职的规定,也称为预告辞职,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无权向用人单位要求支
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
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
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
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
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条是指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被迫辞职的,也称即时
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因第38条的情形辞职的,用人单位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办理项目 重点注意事项
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劳动者,熟知提出
辞职的时间和形式
条件即《劳动合同
法》第37条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对此做了具体规定,前者已被后者修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主动提出辞职,劳动者需注意:一是时间条件,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二是形式条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对《劳动法》第32条作了修正),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
因用人单位有过错
被迫辞职的劳动
者,熟知《劳动合
同法》第38条和
46条的规定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据此,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日告知,而且
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
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
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
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中,根据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
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
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想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第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
了解《劳动合同法》
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2、也就是说,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条款:一是有专业技术
培训;二是需保守商业秘密即有关竞业限制。除此之外,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而,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如援引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金,除
上述两种情况外,劳动者可以主张该约定无效而拒绝承担。
1、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02条、《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31条第2款的规定,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
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了解违法辞职关于者要依法承担责任。
责任承担的规定
3、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
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
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
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
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4:55: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9483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