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函

更新时间:2024-11-07 01:44:0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宝宝学英语)

合同纠纷律师函

XXXX

同志:

XXX

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 名律师具

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 本律师依法取得上海 公司(以下称“委托人”) 的授权,向贵

方致函如下:

一、基本事实陈述

委托人租赁 室作为办公室,办公室分为前后两间。委托人于

XXX 2006 7

月将办公室后间转租给贵方。约定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物 业费每月 元人

1296 948

民币, 宽带费每月 元人民币,水电费每月按照消费总额的 三分之一分摊。 委托人同

65

时将租赁住房转租给贵方使用, 约定贵方每月按照总额 的二分之一分摊房租、水、电、气

费,并按约定分摊保姆费用。自 月止,委托人同时为贵方垫

2006 7 2007 1

付办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电 话费、电脑配件和车费)。 月贵方向

2006 11

委托人借款 元人民币。

6000

月到 月止,贵方应向委托人履行债务共计人民币

2006 7 2007 1

78945.26

元人民币。

以上有贵方与委托人之间来往为证。

、法律责任分析

委托人将办公室与住房转租给贵方, 法律性质属于租赁合同关系。委托人代 贵方垫

付办公费以及出借贵方现金, 法律性质属于借贷合同关系。鉴于贵方一直 怠于还款,委托

人向贵方发确认,贵方对上述债务确认无误。贵方与委 托人之间至此成立债权债

务关系。贵方应该无条件履行上述债务。

至于贵方认为所谓的台湾公司是委托人的债务人的说法不能成立,台湾公 司在委托人

处并没有经工商合法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者办事处。 贵方在大陆经营

完全是个人行为。对此委托人保留对贵方非法经营进行举报的权利。

三、 师意见

希望贵方能够权衡利弊,在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履行 债务,逾

期不履行,委托人将向上海市 法院起诉追究贵方的法律责任,届时, 委托人有权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向法院申请限制贵方 离境。并依据《民事诉讼法》

申请查封扣押贵方财产。

四、

本律师函以专递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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