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函
XXXX
同志:
XXX
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 名律师具
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 本律师依法取得上海 公司(以下称“委托人”) 的授权,向贵
方致函如下:
一、基本事实陈述
委托人租赁 路 号 室作为办公室,办公室分为前后两间。委托人于 年
XXX 2006 7
月将办公室后间转租给贵方。约定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物 业费每月 元人
1296 948
民币, 宽带费每月 元人民币,水电费每月按照消费总额的 三分之一分摊。 委托人同
65
时将租赁住房转租给贵方使用, 约定贵方每月按照总额 的二分之一分摊房租、水、电、气
费,并按约定分摊保姆费用。自 年 月 到 年 月止,委托人同时为贵方垫
2006 7 2007 1
付办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电 话费、电脑配件和车费)。 年 月贵方向
2006 11
委托人借款 元人民币。
6000
自 年 月到 年 月止,贵方应向委托人履行债务共计人民币
2006 7 2007 1
78945.26
元人民币。
以上有贵方与委托人之间来往为证。
、法律责任分析
委托人将办公室与住房转租给贵方, 法律性质属于租赁合同关系。委托人代 贵方垫
付办公费以及出借贵方现金, 法律性质属于借贷合同关系。鉴于贵方一直 怠于还款,委托
人向贵方发确认,贵方对上述债务确认无误。贵方与委 托人之间至此成立债权债
务关系。贵方应该无条件履行上述债务。
至于贵方认为所谓的台湾公司是委托人的债务人的说法不能成立,台湾公 司在委托人
处并没有经工商合法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者办事处。 贵方在大陆经营
完全是个人行为。对此委托人保留对贵方非法经营进行举报的权利。
三、 律师意见
希望贵方能够权衡利弊,在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履行 债务,逾
期不履行,委托人将向上海市 法院起诉追究贵方的法律责任,届时, 委托人有权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向法院申请限制贵方 离境。并依据《民事诉讼法》
申请查封扣押贵方财产。
四、 声明
本律师函以专递方式送达。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4:32: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9474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