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哪个部门赔偿

更新时间:2024-11-06 21:31:2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金光闪闪)

工伤保险哪个部门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

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等相关保险的,那么你知道工伤

保险哪个部门赔偿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

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工伤保险哪个部门赔偿

未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全部赔偿

有缴纳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

()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

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

支付:

()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金。

二、工伤保险赔偿单位如何赔偿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

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

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

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

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

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

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

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

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

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

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后全部丧

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

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

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

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

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

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整理的工伤保险哪个部门赔偿的相关内容。

工伤怎么赔偿要看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来确

定具体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我们会有律师为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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