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最新政府指导价)
河南在2012年GDP居于全国的第五位,可见其经济发展之势。那么,作为中华⽂明的发源地,河南的律师收费标准
⼜是怎样的?下⾯店铺⼩编整理了关于河南的律师收费标准的指导价格和聘请律师的管理规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河南省律师协会
律师服务收费⾏业指导意见
(2016年4⽉23⽇省律协七届理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为,维护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件,结合河南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业指导意
见。
第⼆条本指导意见适⽤于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在河南省司法厅登记设⽴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提供法
律服务的收费⾏为。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愿有偿、诚实信⽤、公平竞争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提供⽅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收取的服务报酬。
律师服务收费实⾏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我省实⾏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
按规定标准执⾏。在标准未公布之前,参照本意见执⾏。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政府指导价: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被告⼈的辩护⼈以及刑事案件⾃诉⼈、被害⼈的诉讼代理⼈;
(⼆)担任公民请求⽀付劳动报酬、⼯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救济⾦,请
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政诉讼的代理⼈,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
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体性诉讼案件代理⼈;
(三)代理⾏政诉讼案件;
(四)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除上述律师服务收费实⾏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律师服务包括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仲裁、代理案件执⾏和申诉
(指代理提起案件再审前的申诉活动)、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书、办理专项法律事务、及其他⾮诉讼法律事
务的收费实⾏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数额和⽅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协商确定。
第六条附件为律师服务收费项⽬和收费的⾏业指导标准。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本所的律师收费标
准,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式。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耗费的⼯作时间;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
(四)委托⼈的承受能⼒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执业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作⽔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出。
第⼋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式。
计件收费⼀般适⽤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例收费适⽤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九条计件收费是指以每⼀委托法律事务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具体商定收
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式。
第⼗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
⾏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婚姻、继承案件;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救济⾦、⼯伤赔偿的;
(四)请求⽀付劳动报酬的。
第⼗⼀条禁⽌刑事诉讼案件、⾏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体性诉讼案件实⾏风险代理收费。
第⼗⼆条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部分费⽤,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就
委托事项应实现的⽬标、效果和⽀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例、条件等先⾏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付费⽤;
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付任何费⽤。实⾏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
⽅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式、收费数额或⽐例。实⾏风险代理收费,最⾼收费⾦额原则上不得⾼于法律服务合同
约定标的额的30%。
第⼗三条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
⼩时收费标准向委托⼈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式。采⽤计时收费的,在结案后,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出具⼯作
清单。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
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付的其他费⽤(以下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
师服务收费,由委托⼈另⾏⽀付。但在实⾏风险代理收费中双⽅另有约定的除外。办案费可以由委托⼈直接⽀付,也
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代⾏⽀付。由律师事务所代为⽀付的,律师事务所可以预收办案费。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
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提供费⽤概算,经协商⼀致,由双⽅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事先
征得委托⼈的书⾯同意。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实⾏明码标价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所有的律师服务项⽬及收费
标准,⾃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有关事项应当在双⽅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内载明,明确收费项⽬、收费的
⽅式、收费标准、收费数额、付款⽅式、时限、条件及争议的解决⽅法等。
第⼗七条律师服务费和办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收取。律师个⼈不得向委托⼈收取任何费⽤。律师事务所收取律
师服务费,应当使⽤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途合理使⽤。委
托事项办结后,应开列办案费使⽤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部
分,已收取的相应的办案费应予以退还。
第⼗⼋条办理涉外或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可以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或者其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
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收取任何费⽤。对于经济
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排挤其他律师事务所为⽬的,通过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进⾏不正当竞争。
第⼆⼗⼀条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律师服务收费
规定,但应当在法律服务合同中具体确定。
第⼆⼗⼆条本意见附件中的收费指导标准,系承办律师为⼀名的情形,如果两名或以上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
可以按照聘请律师的⼈数及情况分别计算收费。
第⼆⼗三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按约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本指导意见由河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条本指导意见⾃发布之⽇起执⾏。
附件: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业指导标准
⼀、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3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20000元。
3、⼀审阶段,每件收费5000—30000元。
(⼆)⼆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诉案件按照⼀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被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刑事案件涉及指控数额
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四)犯罪嫌疑⼈、被告⼈同时涉及⼏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民事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3000-5000元;
10万元⾄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4%;
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1-3%;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2%。
按案件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实⾏风险代理收费,最⾼收费⾦额原则上不得⾼于与委托⼈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执⾏案件分别参照⼀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20000元。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照民事案件按标的额⽐例收费标准执⾏。
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收费标准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协商收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办理以上各类案件的,按照各类案件收费标准另⾏收取
律师服务费。
五、计时收费标准
100元-3000元/有效⼯作⼩时。
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必要的在途时间以及准备时间减半计⼊有效⼯作时间。
六、下列法律服务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协商⼀致,可按照不⾼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
(⼀)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律师服务⼯作量明显多于同类业务的;
(⼆)涉及疑难或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平要求明显⾼于同类业务的;
(三)重⼤涉外法律业务或有重⼤社会影响的法律业务;
(四)其他重⼤、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
以上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些⽐较棘⼿的法律问题,⽽您⼜有委
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店铺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店铺还⽀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
律师的详细资料。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1:43: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9402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