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
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
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
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那么工伤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
法我在下文为大家整理了2017工伤赔偿计算标准,请看下文: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
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
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
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那么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详
情请看下文。
一、医疗费
1、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
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
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
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
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
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
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
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
外,职工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
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
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的,根据医疗证
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
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的,
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
及其他后续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
在康复型医院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
理:
1、受害人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非伤疾所
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
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后,经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
继续,并确系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
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
等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
医疗机构或者门诊。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
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
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
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
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
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
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
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或
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
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
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
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
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
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
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
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
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
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
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
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
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
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
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
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
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
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
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
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
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具体如下: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
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
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
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
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
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
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
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我们可知,如果在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
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
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以上
就是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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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0:43: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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