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二)(2篇)

更新时间:2024-11-06 07:21:2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19日发(作者:田径协会)

民间借贷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

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_____%,年利率%;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〇一四_______________日至二

〇一五_______________),逾期按月利率%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二〇一四_____

__________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

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

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4、保证

1 6

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

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

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

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

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

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

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电话号码:

民间借贷合同()(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2 6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

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

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

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

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

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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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

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

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

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

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

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

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

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

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

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

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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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

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

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

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

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

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

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

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

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5 6

地址:

电话号码: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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