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归纳表格

更新时间:2024-11-06 07:34:5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hide的过去式)

行政复议归纳表格

四、行政复议(考试重点)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向上级或者法定的机关申请复议,行政机关通

过重新审查,重新作出决定的过程。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

1、与行政诉讼比较,受理标准不一致

1 行为标准

①具体行政行为能够复议(11项)与诉讼(8项),实际内容一样,都有“其他”这一项。

②抽象行政行为不是诉讼的对象,部分是复议的对象;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务必与具体行政

行为一并申请复议,没有具体行政行为就不能申请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把部分抽象行政行

为纳入申请范围,当事人申请后,复议机关务必给予答复。

2 争议的内容

①合法性,能够申请复议,也能够提出诉讼

②合理性,能够申请复议,通常情况下不能提出诉讼,只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情况下,能

够提起诉讼。

例:某企业污染河流,行政机关责任赔偿10万元,该企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为8

万元,当事人还不服,认为不合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假如该企业认为8万元的

赔偿程序违法或者者实体违法,法院才受理。

3 保护权益的范围

①人身权

②财产权

③受教育权

④劳动权、休息权、环境权与政治权利

复议保护的权益范围比诉讼大,诉讼只能是前三项权利。

例:申请示威、游行假如公安机关不批准,能够到同级政府复议,假如

复议不一致意,那就不能诉讼。

2、能够申请复议的事项

具体行政行为都能够复议,抽象行政行为除3种例外的情况外能够复议。

3、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抽象行政行为(3种)

内部行政行为

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者其他处理

(三) 行政复议参加人与行政复议机关

1、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1)资格: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个人与组织

证据:复议的行政行为存在;自己与这个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行政行为指向的人与受行政行为影响的人

例:城建部门给某甲发了翻建房屋的许可,但邻居某乙认为某甲的行为可能影

响到自己的相邻权,某乙就能够对城建部门的行为申请复议。

2)资格的转移

自然人死亡后资格转移到近亲属(夫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兄弟妹)

可能影响到近亲属,近亲属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申请

不可能影响到近亲属,近亲属不能申请复议

例:某甲被交警大队吊销了驾驶执照,假如某甲死亡了,那么某甲的儿子某乙不能申请复议。

假如交警大队没收了某甲的车,某甲死亡了,某乙能够申请复议,由于他有可能继承这辆车。

ⅱ转移到权利可能受影响的近亲属,不是所有的近亲属。

法人、其他组织中止发生转移

只有在分立、合并的情况下发生转移

2、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被申请人认为侵害其权利的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行政主体能够作为被申请人

3、行政复议第三人

条件

复议已经开始,复议还没结束;

与正在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是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组织与行政机关

4、行政复议机关

1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者其上级主

管机关。

例外:国务院各部门是被申请人,国务院各部门仍然是复议机关

上下级有垂直领导关系的,只能向上级单位复议。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与

国家安全机关。

2 省下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是上级人民政府。

例外:对省政府不服的,仍然是向省政府申请复议。

假如省政府设立派出机关的,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县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不服,派出

机关是复议机关。

3 国务院部门或者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是自己。

4 其他情形下的复议机关

行政公署作出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到省政府申请复议

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能够到设立该机构的行政机关或者

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时,到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两个或者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到共同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继续行使被撤消的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有继续的行政机关的上级

机关复议。

行政复议机构

是行政复议机关中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不是独立的主体。

(四) 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1、申请

申请的时间

①明白具体行政行为起60日之内

例:某甲申请翻建房屋,其中有一部分土地是某乙的,某乙就某甲,某甲说有许可证,但

没给某乙看,后某甲村长,村长告诉某乙,某甲有许可证,但也没给某乙看,最后某乙告

到法院,法院告诉某乙某甲有许可证,让某乙去告审批机关。然后某乙去起诉。某甲与村长

都没有给某乙看许可证,因此某乙还不明白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但法院尽管没给某乙看许

可证,但法院依法行使职权,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因此申请时间从法官告知是起算。

②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无效,法规规定少于、多于60日的均无效。

2、受理

1)不受理

①应该受理不受理

②受理后不作决定

2)关于不受理的处理

①视为维持原决定,去起诉原决定机关

②直接到法院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1)共同点:解决行政争议,由行政机关举证,不适用调解

2)不一致点:受理案件范围不一致,有些规则不一致

3)联系

选择关系,当事人能够选择先复议后诉讼,也能够直接提起诉讼

必经关系,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务必先复议然后才能诉讼,复议前置

限制性的选择关系,假如复议,复议机关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不能再起诉。出入境管理

规定涉及到与国务院的裁决适用限制性的选择关系。

法定的行政终局关系,关于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者使用权的复议决定

事实的行政终局关系,不能起诉的就是事实的行政终局。

4、具体行政行为在复议期间的执行力问题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例外: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治安管理条例关于拘留的规定)

(五) 审理、决定与执行

1、审理

1)审查方式:书面审理

2)举证责任:行政机关有举证责任

3)查阅材料

4证据的收集: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后,不得再收集证据,先有证据,再有决定。

5)撤回申请:当事人能够撤回申请,但撤回申请后,再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一

律不予受理

2、行政复议的决定

1 抽象行政行为:

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应提交给有权机关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复

议具体行政行为。

假如是下级行政机关或者者自己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能够自己审查作出复议决定

2 对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种类

维持

履行法定职责

撤消、变更、确认违法与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撤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者不合理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者不当(比法院权限大)

确认:不可撤消与履行没有意义

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在撤消的同时重新作出

3 行政赔偿决定

在认定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作出行政赔偿的决定。

3、行政复议的执行

复议决定不是终局的,不执行,但假如当事人既不履行义务,又不起诉的能够执

行。假如是终局的,要执行。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者其

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

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只有在法定有效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才予受理。

《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

犯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明白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

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期限作适当限制,要紧是基于

如下两方面的考虑:

1.行政相对人在明白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之后,不能要求他们立即认识到这一具

体行政行为的意义与是否对他们的合法权益构成了损害。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

益,法律、法规应该为他们申请复议规定应有的期限。在这一期限内,行政相对人什么时候

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损于他们的合法权益,就能够在什么时候提出复议申请。

2.申请复议的期限也不宜长期处于不稳固状态,影响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而且假如时

间拖得太久,就会由于时过境迁与各类因素的变化,而影响复议案件的正确与及时处理。

行政复议中提出审查申请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

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的范围很广,包含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

与规章下列规范性文件。但是,纳入复议审查的只是规章下列的规范性文件,排除了对行政

法规与规章的复议审查。这是考虑到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层次较高,对国务院制定

的行政法规、决定与命令,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撤销权。规章是由国务院部门、省级

人民政府与省会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与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根据国务院

《法规规章备案规定》它有一套比较严格的备案审查制度,通过备案审查也能解决问题。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范围只能是除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之外的一部分抽象行政行

为,即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公布的除规章以

外的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是指国务院部门,包含部、委员会根据法律与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与公布的除规章以外的命令、指示等规范性文件与非规范性文件。

2.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领导与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根据地

方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与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与命令,

公布决议与命令。对乡镇政府公布的决议、命令或者其他规定均可提起行政复议。

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在审查之列。

行政复议机构如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在向有关组织与人员调查

取证、在查阅有关文件与资料的基础上,要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中提出的具

体理由与证据,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并依法申请

复议时,行政复议机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有在确认了具

体行政行为合法以后,才能进一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只有解决了具体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的问题,才能确定行政机关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与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紧应从下列几方面进行:

(1)行为的主体是否合法。这包含:①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否合法。②代表行政

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人员是否合法,即实施行政行为的人员是否在行政机关内具有法定职

务、法定的资格并能代表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职权的工作人员。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

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具体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在其管辖的事务范围、

地域范围与级别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有无越权的现象。④授权与委托是否合法。这要紧是

指被授权的组织与被委托的组织是否在授权与委托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

(2)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这包含:①行为的实施是否具有事实根据。②行为的实施是

否有法律根据及是否按法律的规定办事。

(3)行为的程序与形式是否合法。这包含:①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的行政程序,如行政处

罚行为是否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程序。②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

这要紧是指要式行政行为务必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分析

在辅导考生备考司法考试过程中,许多考生提出过这样的问题: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

为后,相对人不服提起复议,根据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在复议期间行政机关可强制执行;

但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

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者依法强制执行,说明强制执

行要在相对人的法定诉讼期间届满时才可,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可否认为有强制执行

权的行政机关可自行在复议期间强制执行,无此权限的则要等到法定诉讼期间届满时才可申

请执行

以上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总的来说,由于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与诉讼

中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不一致范畴的问题,不能混淆,因此应分别把握。就行政复议程序

而言,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为后,相对人不服提起复议,在复议期间行政机关可强制执行。

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除特定情况外不停止执行,这是行政复议的重要规则。这里是就

行政主体自行执行而言的,若涉及行政诉讼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则依行政诉讼法

有关规定处理。

应当指出,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并非绝对,存在例外性规定。根据《行

政复议法》第2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停止执

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

止执行的。

表格

行政复议法

总则

立法目的

为了防止与纠正违法的或者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

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 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

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

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与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与资料;

复议职责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

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与程序

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

复议原则 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

施。

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依照

复议不服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

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行政复议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能够依照本法

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

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者

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者查封、扣押、冻

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

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者使

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者违

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

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

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一并审查)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

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者最低

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根

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能

够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与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2000年真题)

A.某市交通管理局公布了排气量1升下列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

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

B.某乡政府公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城建部门将某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

D.民政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考点]行政复议

[答案]B

[有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7

某市交通管理局公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

费。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2000年真题)

A.徐某能够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徐某能够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徐某能够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徐某不必通过复议,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行政复议的范围

[答案]ACD

[有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7

行政复议机关发现具体行政行为所根据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

定、命令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复议机关又无权处理的,应

当如何处理?(1998年真题)

A.向上级行政机关报告

B.向同级人大报告

C.停止对本案的审理

D.驳回复议申请

[考点]复议机关对无权处理的违法规章的处理

[答案]AC

[有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7

[难点提示]注意,1999年颁布了《行政复议法》原条例废止。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关于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能

够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一并审查。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

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者其他处理,依法申

请仲裁或者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能够自明白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者其他正当理由耽搁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

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能够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者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能够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

的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能够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区工商局与公安局对集贸

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给予其

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该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此 案应以谁

申请复议期限

申请人

为被申请人?2000年真题)

A.某区工商局

B.某区公安局

C.某区工商局与公安局为共同被申请人

D.某区工商局与公安局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为被申请人

[考点]行政复议

[答案]A

[有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10

某中外合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

定,能够提出复议申请的是什么人?(1998年真题)

A.外方股东

B.中方股东

C.合资企业

D.与合资企业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

[考点]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范围

[答案]ABC

[有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10

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

被申请人 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请人、第三人能够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

申请方式

(书面/口头)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

或者者其他组织,能够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能够书面申请,也能够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要紧事实、理由与时间。

复议机关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 复议机关

政府工作部门 上一级主管部门

2)海关、金融、国税、外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上一级主管部门

政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

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该派出机关

级地方人民政府

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者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

5)国务院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注意:假如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也能够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假如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

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

7)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

的派出机构 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

8)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9)两个或者者两个以上行

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

10)被撤销的行政机关

(在撤销前所作出)

有前述第(6~10)项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能够向具

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

者国务院部门

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

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

同意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依照上述规定同意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

前述第(6~10)项所列情形属于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

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

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同意转送的行政复议机

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行政复议受理

5天内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申请

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

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

知申请人。

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

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

即为受理。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

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情况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

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 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

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能够直同意理。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能够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

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

止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

证据收集

(证据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的根据,应当于作出具体行政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与其他有关组

行为前即已收集完毕。因此,织或者者个人收集证据。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

不得自行收集证据。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

7天内发送申请副本

10天内进行答复

能够查阅答复与有关资料

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

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

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根据与其他有关材料。

以书面审查为原则

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处理

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处理

行政复议决定

申请人、第三人能够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的证据、根据与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或者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

者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能够向

有关组织与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与第三人的

意见。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

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

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

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

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本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根

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能

够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与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

认为其根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

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

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发现具体行政行为所根据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

定、命令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复议机关又无权处理的,应

当如何处理?(1998年真题)

A.向上级行政机关报告

B.向同级人大报告

C.停止对本案的审理

D.驳回复议申请

[考点]复议机关对无权处理的违法规章的处理

[答案]AC

[有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7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

或者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赔偿请求的处理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者变更,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适用根据正确,

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

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者确认该具体行政

行为违法的,能够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

1.要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根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

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根据与其他有关材料的,

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根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

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

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与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者

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某村瓜农赵某拉一车瓜到县城出卖,遇到一伙人哄抢,其子急

忙到城关派出所报案。时值中午,值班民警以不能离开为由推

脱,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瓜被抢。赵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

应作何种复议决定?2000年真题)

A.行政赔偿决定

B.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

C.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

D.维持决定

[考点]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答案]B

[有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2829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能够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

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

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

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

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与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

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

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

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

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关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缺失,

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2002年真题)

A.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缺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入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缺失问题进行调解

D.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考点]行政复议的决定与执行

[答案]A

[有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29

撤回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

明理由,能够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 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者不履行最

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

法强制执行,或者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行政复议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

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

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

的负责人批准,能够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但

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

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

定不予受理或者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

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能够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者

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

依法受理的,或者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

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

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

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

复议前置 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者使用权的,应当先

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

勘定、调整或者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复议终局 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

裁决。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

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

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能够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

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者

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

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者有

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

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者不提交作出具

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根据与其他有关材料,或者者阻挠、变相

阻挠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

大过的行政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

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

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

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现有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不按照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徇私舞弊、

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者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的,应当

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与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行政复议费用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

财政予以保障。

综合性真题

行政复议法综合性真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

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

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

服,认为自己是同意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

应当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

纳税。请回答下列各题。

1.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A.杨某能够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杨某能够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杨某务必先通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

D.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

[考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答案]C

[有关法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6条规定:"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务必先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或者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

后能够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纳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向上一

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

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

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者税收保全

措施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者税务机关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

或者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

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能够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或者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

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与

诉讼期间,强制执行措施与税收保全措施不停止执行。"

2.假如杨某提起复议申请,应以何者为复议机关?

A.县税务局

B.县税务局所属的县政府

C.市税务局

D.县政府法制局

[考点]行政诉讼当事人

[答案]C

[有关法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6

3.假如复议审查认定杨某与厂方关系系委托代理关系,对此复

议机关应作何处理?

A.撤销县税务局要求杨某纳税的决定

B.撤销并责令县税务局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C.直接变更县税务局行政处理决定

D.确认县税务局纳税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

[考点]行政诉讼中证据的采集

[答案]ABCD

[有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28

4.假如经复议后,下列什么情况下由复议机关作被告?

A.复议机关维持原纳税决定的

B.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的

C.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所认定的要紧事实,但对决定内容

并无改变的

D.复议机关确认原纳税决定违法的

[考点]行政诉讼中证据

[答案]BC

[有关法条]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

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

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

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7 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改变原具体行

政行为所认定的要紧事实与证据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所适用的规范根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撤销、部分撤销

或者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5.假如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为由茶厂缴纳税款,茶厂与杨

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A.茶厂能够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B.茶厂能够再提起行政复议

C.杨某能够作为诉讼第三人

D.杨某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答案]AC

[有关法条]《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

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能够

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6.假如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

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

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同意吗?

A.不同意,由于被告在诉讼期间不能自行向原告与证人收集证

B.同意,由于被告要对自己的处理决定进行辩护,理应有此权

C.同意,由于假如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行政机关能够收集

证据才公平

D.同意,由于行政机关假如得到法院准许,能够补充有关证据

[考点]行政诉讼中证据

[答案]A

[有关法条]《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

告不得自行向原告与证人收集证据。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10:38: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2583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