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
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司法厅
• 【公布日期】2009.07.20
• 【字 号】豫司办[2009]19号
• 【施行日期】2009.07.2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
系统的通知
(豫司办〔2009〕19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
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司法部在全国推广使用法律援助信
息管理系统的要求,现将我省推行计划通知如下:
一、推行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是二十一世纪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推广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有
利于高效规范地履行法律援助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发展;有利于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素质,提高为民服务的能
力,更好地满足人民众法律援助需求;有利于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服务能
力,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应
用,全面推广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法律援助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发
展,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逐步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
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三、实施步骤
我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使用工作,从2009年8月开始到2009年12
月。
(一)第一阶段(2009年8月)
1、省司法厅举办三期培训班,对全省各省辖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信息
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操作技能培训;
2、开通QQ,向各省辖市、县(市、区)信息系统管理员在线提供系统使用
及管理咨询服务;
3、各省辖市、县(市、区)配备计算机和宽带,以满足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
统的硬件要求。
(二)第二阶段(2009年9月--10月)
各省辖市、县(市、区)逐步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
(三)第三阶段(2009年11月--12月)
全省18个省辖市、158个县(市、区)统一使用 “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
系统”,并建立规范运行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用法律援助信息系统推广
使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解决影响本地区法律援助信息系统推行
问题,为推行使用该系统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选派责任心强、懂计算机技术、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的人员担任法律援助
信息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和维护,保证信息化建设人员、设
备得到落实,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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