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山东省的计划生育新政策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
一篇“2019年山东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
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山东省单独二胎政策新内容:
5月30日,“单独两孩”政策获得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
通过,该政策正式开始实施。备受关注的是,政策以2019年11
月12日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的时间为节点,该日期以后,
单独夫妇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进行批评教育,补办生育证。
修正后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或
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计行政部门批准,
就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另外,我省还取消了被称为一胎“准生
证”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一胎只需生育后登记即可。
二、可以申请山东省单独二胎的公民:
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
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
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
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
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
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
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
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8:39: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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