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更新时间:2024-11-06 00:26:3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涉外文秘)

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关系是⽐较常见的⼀种关系。共有两个当事⼈。当事⼈没有确切证据中⽌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

依照规定中⽌履⾏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资料。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

合同中的债务⼈指:合同中负有履⾏义务的⼈,⼀般是指负有经济给付义务的⼈.在双务合同中,双⽅互负给付义

务,互为债务⼈,互为债权⼈。单务合同中,⼀⽅只享有权利,另⼀⽅只负有给付义务,这时给付的⼀⽅为债务⼈,

享有权利的⼀⽅为债权⼈。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当事⼈愿意负担履⾏义务,旨在使他⽅当事⼈因此负

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或者说,⼀⽅当事⼈所享有的权利,即为他⽅当事⼈所负有的义务,例如买卖、互易、租赁合同

等均为双务合同。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当事⼈,债务⼈是指在债务关系中负担义务的⼀⽅当事

⼈。因此,可以说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互为债权⼈、债务⼈。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负有⽀付价⾦的义务。从标的物的

交付与所有权转以上说,买受⼈是债权⼈,出卖⼈为债务⼈;⽽从价款⽀付上来说,出卖⼈为债权⼈,买受⼈为债务

⼈。不过⼀般都不这么说,只是说互负对待给付的义务。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仅赠与⼈⼀⽅负担约定的合同义务,

不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

1、是否适⽤同时履⾏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中,如果当事⼈因不可抗⼒导致其不能履⾏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

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当事⼈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权要求对⽅作出履⾏;在单

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单务合同,⽐如:借、赠等⽅式。

什么是债权⼈

债权⼈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为特定⾏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

⼈,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贷款债权⼈)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商业债权

)

贷款债权⼈最关⼼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和

现⾦流量,以及有⽆其他需要到期偿还的贷款。

商业债权⼈最关⼼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包括流动⽐率、速

动⽐率、现⾦⽐率。

按我国现⾏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的⼈,称为债权⼈;相对⽽⾔从别⼈⼿中借钱,⽋别

⼈钱的⼈称为债务⼈。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我们可以了解到⽆效合同⾃始没有法律约束⼒,如果是

尚未履⾏的,终⽌履⾏但是如果是已经履⾏的,当事⼈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

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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