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职工教育经费计提

更新时间:2024-11-05 18:39:1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blue jeans)

职工教育经费计提

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计入扣除项目中,使得应纳税所

得额减小,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少。这是

国家在税收方面保障企业员工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措施。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内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照计税工资

总额的1.5%(特殊企业为2.5%)计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外商投资企业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照工资总额的1.5%(特殊企业为2.5%)计算扣除职工

教育经费。

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

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二、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

教育经费: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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