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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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
1.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原则和规则的规范
2.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
3.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遍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的调整、规范
4.行政法基本原则不仅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
为
5.行政法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法的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
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6.它是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过程中长时期形成的,并由行政法学者高度总结的原则性规定
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的区别
1.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而行为主体只能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行政职
权
2.行政主体自己承担行为后果,而行为主体由行政主体承担责任
3.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充当被告,而行为主体不能
行政机关的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
1.保障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秩序
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4.保障和促进文化交流
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6.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1.行政立法权
2.行政命令权
3.行政处理权
4.行政监督权
5.行政裁决权
6.行政强制权
7.行政裁决权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体系
1.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一般地方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①省、直辖市人民政府②县、县级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③乡、镇人民政
府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4.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含义
1.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
2.行使的是特定行政职能而非一般行政职能
3.行使的职能为具体法律法规所授,而非行政组织法所授
我国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分类
1.基层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2.行业组织
3.工青妇等社会团体
4.事业与企业组织
5.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1.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权时,是行政主体,具有和行政机关基本相同
的法律地位
2.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
外承担法律责任
3.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
1.是一种特殊政令而不是行政立法
2.不是一般政令,而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
3.是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对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4.是行政机关发布的用以对社会进行管理,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政令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1.对行政管理相对方的个人、组织,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2.对行政机关本身具有确定力,对具体行政行为具有适用力
3.是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复议案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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