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纳税⼈增值税申报表季报填写步骤及相关账务处理,太全了!
⽉报、季报、年报,会计⼈⼀年四季⽆休息地在报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所得税......每个税种都能把
会计⼈给折腾死,更何况每个税种报税还要填各种表
⼩规模纳税⼈申报表分三步⾛进⾏填报
0 1
计算销售额
计算不含税销售额,⽤以判断是否符合增值税⼩微标准。
公式1: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1-2⽉:征收率为3%时,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征收率为1%时,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后,结果符合增值税⼩微政策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规模纳税⼈适⽤)》中的“免税销售
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计算结果不符合增值税⼩微政策,但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例如⾃产⾃销农
产品免征增值税、疫情期间⽣活服务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时,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规模纳税⼈适⽤)》中“其他免税销售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相应栏次。
⼩规模纳税⼈发⽣增值税应税销售⾏为,合计⽉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规模纳税⼈发⽣增值税应税销售⾏为,合计⽉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
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规模纳税⼈,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微”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02
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后,结果符合增值税⼩微但有开具增值税专⽤发票的,或计算结果不符合增值税⼩微的,将应征增值
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规模纳税⼈适⽤)》“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并计算
应纳税额填写在15栏“本期应纳税额”的栏次。
公式2:应纳税额=季度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合计×3%
03
计算减征额
享受“适⽤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税收优惠的⼩规模纳税⼈,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
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规模纳税⼈适⽤)》“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
细表》减税项⽬相应栏次。
公式3:应纳税额减征额=3⽉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2%
04
计算应补(退)税额
计算应补(退)税额
公式4: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预缴税额
(本⽂不考虑5%征收率的情形)
防控疫情期间减免税代码:
05
案例+分析+报表填写介绍
案例⼀:北京地区某企业为增值税⼩规模纳税⼈,主营业务为销售货物,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0年1⽉份销售
⼀批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60万元;2⽉份发⽣⼀批退货,⾃⾏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
为46.35万元;3⽉份销售⼀批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60.60万元。
分析:
根据2020年13 号公告规定“⾃2020年3⽉1⽇⾄5⽉31⽇,除湖北省外,其他省、⾃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规模纳税
⼈,适⽤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5号公告第⼀条及第四条规定“增值税⼩规模纳税⼈取
得应税销售收⼊,纳税义务发⽣时间在2020年2⽉底以前,适⽤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
票;纳税义务发⽣时间在2020年3⽉1⽇⾄5⽉31⽇,适⽤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
票”;“增值税⼩规模纳税⼈取得应税销售收⼊,纳税义务发⽣时间在2020年2⽉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
票,发⽣销售折让、中⽌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2019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2019年1⽉1⽇⾄2021年12⽉31⽇⼩规模纳税⼈发⽣增值税应税销售⾏为,合计⽉销售
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该纳税⼈2020年⼀季度不
含税销售收⼊为35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2⾏“本期发⽣额”=12000(元)
第2⾏“本期应抵减税额”=“期初余额”+“本期发⽣额”=0+12000=12000(元)
第2⾏“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根据填表说明规定,⼩规模纳税⼈填写时,第1⾏“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
税额减征额”“本期数”,⽽申报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
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抵减部分结转下期
继续抵减。
该纳税⼈当期仅有此⼀项减征项⽬,申报表主表第15栏=10500,⼩于12000,因此第2⾏“本期实际抵减税
额”=10500(元)。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规模纳税⼈适⽤)》:
该企业销售货物应填写⾄“货物及劳务”列对应的相关栏次。
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10500(元)
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0(元)
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0(元)
该企业2020年⼀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规模纳税⼈适⽤)》填报如下所⽰:
该企业2020年⼀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规模纳税⼈适⽤)》填报如下所⽰:
该企业2020年⼀季度⽆需缴纳增值税税款。
分析:
根据2020年13 号公告规定“⾃2020年3⽉1⽇⾄5⽉31⽇,除湖北省外,其他省、⾃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规模纳税
⼈,适⽤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及5号公告第⼀条规定“纳税义务发⽣时间在2020年3
⽉1⽇⾄5⽉31⽇,适⽤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该企业2020年3⽉取得收⼊可减
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相应发票可选择1%征收率,4⽉发⽣退货,开具相应红字增值税专⽤发票选择1%征收
率,6⽉取得收⼊适⽤3%征收率,开具相应增值税专⽤发票选择3%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称2019年13号公
告)政策规定“2019年1⽉1⽇⾄2021年12⽉31⽇⼩规模纳税⼈发⽣增值税应税销售⾏为,合计⽉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该纳税⼈2020年⼆季度不含税销售收⼊为
31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2⾏“期初余额”=0(元)
第2⾏“本期应抵减税额”=“期初余额”+“本期发⽣额”=0+(-2000)=-2000(元)
第2⾏“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根据填表说明规定,⼩规模纳税⼈填写时,第1⾏“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
税额减征额”“本期数”,⽽申报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
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抵减部分结转下期
继续抵减。
该纳税⼈当期仅有此⼀项减征项⽬,申报表主表第15栏=9300,⼤于-2000,因此第2⾏“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2000(元)。
该企业2020年⼆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如下所⽰: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规模纳税⼈适⽤)》:
该企业提供销售货物服务应填写⾄“货物及劳务”列对应的相关栏次。
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2000(元)
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9300-(-2000)=11300(元)
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11300(元)
该企业2020年⼆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规模纳税⼈适⽤)》填报如下所⽰:
该企业2020年⼆季度需缴纳增值税11300元。
▎本⽂由会计说整理发布,部分素材源⾃:⼴西税务、北京税务。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1:38: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2382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