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承兑的具体操作
商业汇票的承兑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
一、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
如前所述,付款人对于提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在自汇票提示日起的三日内
进行承兑或拒绝承兑。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对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
1.提示∶即收款人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后,持汇票的第一、二联向付款人提示
承兑。
2.审查∶即对收款人提示承兑的汇票,付款人应认真审查各栏内容的填写是
否正确、完整,是否与销售合同的有关内容一致等。
3.承兑∶即付款人对汇票的内容审查无误后,在汇票第二联的正面签署"承
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在"承兑人盖章"处签章(一般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4.交票∶即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将已承兑的汇票第二联交回收款人。
5.留存∶即付款人在汇票的第一联上注明承兑日期后留存保管,以备到期付
款。
完成第五个步骤后,整个承兑过程完毕。(二)对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
汇票的承兑
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必须由付款人本人进行。付款人可参
照上述有关步骤进行承兑。
如果付款人在承兑过程中没有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而只加盖了预留
银行印鉴,这种方式通常也视为正常承兑。如果付款人在承兑时没有在汇票正面
注明承兑日期,则应以承兑提示期限的最后一天,即自汇票提示之日起算第3
天作为承兑日期。如3月15日提示承兑,汇票正面没有注明承兑日期的则3月
17日就是承兑日期。如果付款人承兑时在汇票正面没有签章(指签名、盖章或
签名加盖章),则视为承兑无效。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
(一)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全国联行或省辖联行(限省内范围使用)。2.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健
全。3.具有到期支付票款的能力。
4.区域性银行(如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包括交通银
行)不能向本系统未设立机构的地区办理汇票承兑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办
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
(二)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步骤与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步骤大致相同,但
内容有所不同,具体分为∶
1.签发∶指由购货单位或销货单位根据商品销售合同的有关内容签发银行
承兑汇票。
2.申请∶指承兑申请人(购货单位)持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和近
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以及《银行承兑申请审批书》一式
三份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
3.审查∶指承兑申请人的开户银行接到承兑申请及有关汇票、合同、报表后,
由信贷部门按照信贷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对申请人的汇票、购
销合同、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和支付能力进行认真审查。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购销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防止企业套取银行信
用,主要审查合同的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合法等。
(2)审查汇票的有关内容与购销合同的有关内容是否一致。(3)审查企业
的经营状况∶主要根据企业提交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审
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流动资金周转率、产销率、存货周转率、应收票据等主要
经济指标。
(4)审查企业的资信状况∶主要审查企业的信用等级、信誉状况等,审查
其有无拖欠银行贷款、银行利息不还,拖欠他人货款时间过长,有无透支、违规
等行为。
(5)审查企业的支付能力∶主要审查汇票到期前,企业是否有足额的资金
来源来保证票款的支付。目前,有的商业银行对汇票承兑后,要求承兑申请人开
设一个承兑付款保证金帐户,并要求申请人将分月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存入
该户,以保证到期票款的支付。因此,要审查企业订立的分期存入保证金计划是
否切实可行。
如果企业一次全额在保证金帐户上存入承兑保证金,或用其已收到并经确认
的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对缝签发,并请求开户行承兑,则审查内容、审查过程可
以从简,只需要签订银行承兑协议,报上级行审批同意后即可对企业签发的银行
承兑汇票进行承
兑。
4.订约∶指信贷部门审查后,对符合规定和条件的,与企业(承兑申请人)
签订《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份。信贷员、信贷部门的负责人及行领导要在《银
行承兑协议》及《银行承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报上级
行审批。上级行审批同意后,由上级行计划部门或信贷部门或会计部门的负责人
和主管行长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将两份《协议》和两份《审批书》退交
开户行,另一份《协议》和《审批书》留上级行计划部门或信贷部门或会计部门
备查。按人民银行总行规定和现行做法,目前,商业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
大多要经过中心支行批准,特别是需到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尤其要求如此。
当然,各个商业银行的做法不尽相同,也有授权支行一级进行限额以下承兑的,
但仍需向中心支行报备。下级行接到上级行审批同意的《协议》和《审批书》后,
交本行会计部门复审。
在签订《银行承兑协议》时,有一点值得注意,即开户行对承兑申请人的有
关情况进行审查后,如觉得有必要,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抵押或担保,因此,如采
取担保形式保证到期支付票款,开户行在与申请人签订《协议》的同时,还必须
要求申请人出具担保书一类的书面承诺。
5.复审∶即开户行会计部门接到上级行审批同意的《协议》和《审批书》后,
仍要对其中的有关内容和汇票的使用对象进行认真复审。如发现有疑点,要及时
与本行信贷部门及上级行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对复审后符合规定的,可同意承
兑,并将一份《协议》和《审批书》退交承兑申请人,另一份留存备查。
6.承兑∶对会计部门复审后同意承兑的,开户行有关部门(信贷或计划或会
计部门)要对企业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按规定予以承兑。具体操作是∶
(1)在汇票各联注明承兑协议编号、交易合同号码。
(2)在汇票第二联的"承兑银行盖章"处加盖"汇票专用章"(有的行是加盖
公章或联行钢印)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的名章,有必要时,还可在汇票第
二联注明联行密押。
(3)用压数机在"汇票金额"小写栏下端空白处压印汇票金额(目前,工行
系统在其省内系统内不实行压数制度,而采用注明密押制,但跨省、跨系统的仍
需压数)。
(4)待有关事项记载完备后,将汇票的第二、三、四联交承兑申请人,将
汇票第一联和另一份《协议》、《审批书》专夹保管,以备查考。
至此,整个承兑过程完毕。必须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权限,按各
行规定的贷款审批权限执行,但每张汇票承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
按规定,承兑银行可按票面金额的 5‰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承兑手续费。手续
费每笔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
承兑银行的会计、统计部门要增设"银行承兑汇票"表外科目,反映银行承兑
汇票的承兑及付款情况。对汇票进行承兑时记借方,汇票到期付款时记贷方,科
目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三、承兑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从企业收取票款和支付票款的会计处理
(一)汇票到期时从企业收取票款的处理
承兑银行要每天查看汇票的到期情况,对到期的汇票,应于到期日向承兑申
请人(企业)收取票款。具体做法是∶承兑银行按汇票金额填制一联特种转帐收
入传票和两联特种转帐付出传票(其中一联代付款凭证,另一联加盖转讫章后作
支款通知交承兑申请人),凭以从承兑申请人帐户中将汇票款划出,转到"应解
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暂存。会计分录为∶
借∶× ××存款———承兑申请人户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承兑申请人户
如汇票到期时承兑申请人帐户存款不足,则按其存款户余额填制两联特种转
帐付出传票(其中一联作支款通知),再填制两联逾期贷款户的特种转帐付出传
票(其中一联作支款通知),凭此将存款转入"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户,并将不
足部分转入逾期贷款户。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承兑申请人户(存款余额部分)××贷款——承兑申请
人逾期贷款户(不足部分)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承兑申请人户(汇票金
额)
如果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帐户无款支付,则应填制三联特种转帐传票,一
联作收入传票,一联作付出传票,另一联加盖转讫章作支款通知交承兑申请人。
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承兑申请人逾期贷款户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承兑申请人户(二)支付票款的处理
承兑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联行代付报单及汇票解讫通知时,应将留存
的汇票卡片及银行承兑协议与之核对,相符之后以汇票卡片代"应解汇款及临时
存款"科目付出传票进行转帐(解讫通知作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承兑申请人户
贷∶联行来帐(或分、支行辖内往来,或同业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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