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险小额赔案简易快速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树立我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提供优质服
务,提高工作效率、理赔服务质量和公司信誉,增强市场竞
争力,创品牌,促效益,根据分公司《理赔管理制度》,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小额赔案件为损失金额3000元以下
(含3000元),1个工作日速赔的案件。
第三条 适用简易快速处理赔案的条件:
1、有理赔权限并已建立经分公司车险管理部认可的复
勘制度,且配有合格复勘人员的中心支公司和营销服务部;
2、案情清晰、责任明确,经查勘没有任何疑点;
3、保险当事人没有赔偿纠纷。
4、损失金额3000元以下(含3000元)案件,必须是
由被保险人亲自或委托我司直赔协议单位索赔;
5、单方事故且不涉及人伤,损失金额较小(人民币3000
元以内,含3000元)且可以当场确定损失的;
6、玻璃单独破碎险赔案;
7、事故双方车辆均在我公司投保,无人员受伤,双方
车损累计金额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赔案;
8、非单方事故,但事故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经
我方理赔人员现场查勘后确认为我方全部责任,单方车损金
额3000元以内(含3000元),无人员受伤,对方接受我查
勘人员调解的赔案。
第四条 简易快速处理的原则:
1、必须查勘第一现场或由被保险人提供事故处理机关
出具的现场照片及证明;
2、损失项目确定,出具正式估损单并由被保险人签字
(盖章);
3、领取赔款人必须是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书面委托的
我司直赔协议修理单位。
第五条 简易快速处理办法:
1、经理赔人员查勘估损,被保险人无异议,填具出险
通知书、赔偿协议书、领款人信息表;
2、被保险人提供相关部门事故证明、现场照片、行驶
证、驾驶证复印件及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3、经核赔人员审核后,根据赔偿协议支付被保险人或
被委托人赔款;
4、缮制正式赔案交核赔人审批。
5、单方车损3000元以内的赔案。
可由查勘人员现场查勘、估损,无需交警处理。对于配
件价格无法确定的案件,交核价人员核价。此类案件被保险
人只需填制《简易赔案快速处理单》,提供驾驶证、行驶证、
身份证复印件、账户信息,在赔款收据签字后即可向我公司
索赔,我公司接收索赔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6、挡风玻璃单独破碎赔案
被保险人报案后,可自行选定修理单位。在开始修理前
由我司查勘人员对损坏部位进行拍照,所拍照片应包括整车
及玻璃破碎处局部照片,无论整车或局部照片,均应清晰反
应玻璃破碎情况,玻璃破碎部位的直径小于10公分或只有
裂纹的,必须将损坏的挡风玻璃打碎后拍摄。被保险人提供
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填制《简易赔案快速处理
单》,在赔款收据签字后即可向我公司索赔,我核赔人员接
收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核赔并支付赔款。
7、肇事双方车辆均为我公司承保,总车损金额3000元
以内车损赔案;经我方理赔人员现场查勘后确定我方全部责
任,损失金额3000元以内,无人员受伤的赔案:
我查勘人员现场查勘后明确责任,双方接受调解,签署
书面协议后,比照单方车损3000元以内车损案件处理。
8、估损后,查勘人员协助客户填写《简易赔案快速处
理单》。理算人员应优先缮制《机动车辆保险赔款计算书》,
核赔人员对赔案优先进行核赔审批,财务优先付款。
9、核价人必须对全部小额赔案的核价情况进行复核,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核赔人报告。复勘人员每月抽查10%
的小额赔案(不低于30件),并每月在《复勘工作总结报
告》中写入对小额赔案复勘情况的内容,报理赔经理和分管
领导。
第六条 案件理赔流程
由查勘定损员现场确认保险责任、事故损失,以及现场
确定事故损失金额,并由查勘、定损人员双人亲笔签字。
1、 被保险人(客户)现场通过95512报案;
2、 95512根据客户报案信息,调度查勘人员查勘第一
现场;
3、 查勘员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简易赔案报告
表》等单证中索赔信息;
4、 查勘现场,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现场定损,确
定损失;查勘人员对于单车损失3000元。现场查勘定损人
员对定损价格及时向公司核价员进行电话询价。
5、 被保险人或其委托人现场确认损失并签字;
6、 现场拍照,包括能反映事故现场全貌、车损及第三
者损失部位等;
7、 查勘人员要做到当天的赔案当天录入新系统
8、 核价核损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核损完毕;
9、 理算人员根据交回的《简易赔案报告表》和相关单
证,按照索赔信息、查勘员查勘意见、损失情况、承保
情况进行赔款计算;
10、 登陆业务系统,进行系统操作,列明计算公式,
以及赔款金额,打印赔款理算书;理算人员要通过内部QQ
与核赔人员沟通,通知需快速理赔案件进行核赔处理。
11、 对于客户立等的赔案,上述工作要即时完成。
12、 各营销服务部案件符合快速理赔的通过辅助系统
上传单证(包括清晰的客户账户信息、领款人信息等),并
将需处理的案件明细表以电子档案的形式报理赔中心未决
岗,理赔中心根据传上的单证进行理算、核赔处理,并将处
理好的案件转财务付款。各部门每周需将本周快速处理的案
件的手续送交理赔中心并与财务办理已转款案件的转款手
续事宜。
第六条 过程控制
1.单方事故纯车损案件:
损失3000元以内的赔案,可由我查勘人员现场查勘,
估损,无需交警处理。对于配件价格无法确定的案件,交核
价人员核价。此类案件被保险人索赔时提供齐全有效单证,
我公司接收齐全的索赔资料后,1小时内支付赔款。
2.单方事故涉及物损案件:
不论损失金额大小,一律必须报交警处理,并出具事故
证明、调结结果及赔偿凭证。索赔时效可参照单方纯车损事
故案件进行处理。
3.双方事故不涉及物损案件:
3.1.经我查勘人员现场查勘后事故清楚,责任明确,双
方接受调解,签署书面协议,可不报交警处理。索赔时效参
照单方事故案件进行处理;
3.2.经交警处理,事故清楚,责任明确案件,由交警出
具事故证时及调解书,我司查勘员需对双方车辆进行查勘估
损,比对痕迹,核价人员核估损失。索赔时效参照单方事故
案件进行处理;
4.双方事故涉及物损案件:
不论损失金额大小,一律必须报交警处理,并出具事故
证明、调结结果及赔偿凭证。索赔时效可参照单方纯车损事
故案件进行处理。
5.玻璃单独破碎险赔案:
被保险人报案后,可自行选定修理单位。在开始修理前
由我司查勘人员对损坏部位进行拍照,照片从外部拍摄,所
拍照片应包括整车及玻璃破碎处局部照片,无论整车或局部
照片,均应清晰反应玻璃破碎情况,玻璃破碎部位的直径小
于10公分或只有裂纹的,必须将损坏的挡风玻璃打碎后拍
摄。被保险人索赔时可参照单方纯车损事故案件进行处理。
6.查勘人员应熟悉我司理赔政策,在查勘估损时应根据
案件类型向客户派发《索赔申请书》及相关空白理赔单证,
并指引填写及索赔。
7.查勘估损员及核损员要求回收的受损车辆损毁配
件,应要求客户在索赔时交至我公司指定人员妥善保管。
8.核赔人对小额赔案处理的时效、质量负管理责任,对
理赔各岗位人员采用日常监督、赔案抽查、月度考核的方式
进行考核。
9.核损人必须对全部小额赔案的查勘估损情况进行复
核,发现问题应及时转复勘组或调查组调查。复勘人员每月
抽查10%的小额赔案(不低于30件),并每月在《复勘工作
总结报告》中写入对小额赔案复勘情况的内容,报理赔经理
和分管领导。
第七条 车险小额赔案工作考核
1.考核内容
1.1《车险小额赔案管理办法》执行率达到100%。
1.2车险小额赔案第一现场(含变动现场)查勘率100%。
1.3车险小额赔案单证资料使用规范、填写完备率100%;
1.4小额赔案预估偏差率Ⅰ≤15
2.考核
核损人员在核损时必须对小额赔案的赔案质量进行把
关,发现问题即时进行复勘、调查,核实情况;复勘人员通
过赔案抽查的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评估,形成复勘报告,发
现问题及时调查。发生下列情况,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相
应处罚:
工作不负责任,贻误调查时机,本应拒赔而拒赔不了的
案件;监督审核不力,发生道德风险;核损人员工作态度马
虎,定损金额超过实际损失金额20%以上;连续两个月完不
成小额赔案考核内容规定的指标之一。
对在车险小额赔案的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卓有成效,
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各岗位理赔人员,公司将
视其贡献程度给予奖励。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0:24: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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