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怎么写,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06 08:42:3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厦门双十中学)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怎么写,民间借贷代理

词范本

现在民间借贷纠纷的发生是越来越频繁,很多人为了使纠纷最有

效的被解决,往往会选择诉讼程序。进行诉讼都会寻求专业人士来代

理,并且书写一份正式的代理词,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该如何正确书

写。那么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怎么写,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下面就

由我为您介绍一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

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

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2000417xx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对被告进行询问时,被

告明确回答"通过我给梁xx两万元钱,这钱不是我的,是俺单位刘

xx的,1997年他分两次给我""这钱是刘xx".两份证人证言也对

此予以印证,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1997

年原告分两次借给被告20000元钱。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

告于2010年偿还3000元,下余17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所涉借款与梁运松无关,双方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交

给闫xxxx又交给梁xx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

看,作为原告的刘xx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只是在后来的

催要过程中才从被告处得知,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另外,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

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被告从原告处借

得款项后将该款项抛弃,那么是否原告也要对此负责呢?答案是不言

而喻的。因此,被告与梁xx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

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被告妄图将自

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

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退一万步讲,

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只约

定原告需要用时被告返还,并没有确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

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

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本案中,

原告因需用钱,遂于2010年底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偿还原告3000

元钱。从2010年开始起算,到原告起诉时止,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

讼时效。

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

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张某某

二○xxxxx

选择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时候,需要熟知诉讼的

相关程序,并且看自己的诉讼是否在诉讼时效之内。以上便是我为您

整理的“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怎么写,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全文。

如果您还有关于这一相关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学习专业法律。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0:01: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2348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代理词范本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