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什么 房产税的特点及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24-11-05 15:50:2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放风筝看图写话三年级下册300字)

房产税是什么 房产税的特点及相关问题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

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915,国务院正式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

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

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

,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

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20091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

外籍个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例】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

.

【例】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

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

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

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

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

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例】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

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

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例】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

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

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

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

,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例】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例】房屋转租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

人缴纳.

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

收入不征收房产税.房产转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例】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仍应由

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依照规定交纳房产税."

【例】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

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

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

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按房产

价值征税的,称从价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

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

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

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房产原值的房产,

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

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

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

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

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

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

.

【例】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籍

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均应将其根据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

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例】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

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

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例】房产中配置的消防设施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

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

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

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

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

.

因此,企业配置的凡是以房屋为载体、不可以随意移动的消

防设施性质上属于应缴纳房产税的配套设施,无论是否计入固定

资产原值,均应纳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是可以随意移动

的灭火器材,则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例】出租房屋免收租金如何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

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第二条规定:"对出租

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

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例】融资租入的房产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第三条的规定,融资租赁的

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

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

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例】纳税人在自有土地上建造房产,应于何时将土地价值

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

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第三条规定:"

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

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

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

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因此,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将

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

【例】经营性租赁租入房屋,由承租人承担的装修费用的,

不计入房产原值不缴纳房产税;

对于承租方,对房产没有所有权,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

不能将发生的装修费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承租人承担的装修费用一般作为承租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

【例】根据现行房产税政策规定,土地出让成本应以土地出

让合同为准,对土地出让金的减免、补贴等不予扣除.

()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仅限于房产出租的部分.对房产出租,以房产租金

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的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

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

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在计

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例】出租房屋的租金应包括出租的房屋及其他不可分割、

不单独计价的各种附属设施及配套设施的租金收入.对租金收入

中包含的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等,凡单独计价的可予以扣除;

凡不能单独计价或者计价明显偏高及划分不清的,由税务部门核

定扣除.

【例】自有商业房产一半自用一半出租,房产税如何缴纳?

自用的按照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出租的按照从

租计征,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自用部分按房产原值×(自用面积/总面积)来作为计税房产

原值.

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房产税.

【例】公司无租使用上级公司的房屋,同时又将部分无租使

用的房屋对外出租,请问房产税应当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规定:"一、关于无租

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

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对自用房产部分,无租使用人按照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对出租部分,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例】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

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

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

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四、房产税的税率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20011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其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的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

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

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

.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

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

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从租计征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

1.出租房产实行(或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

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从租计征的房产

税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就是增值税发票中列明的

"销售额",

: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按照11%的增值税率折算后的金额.

计算公式如下:

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全部租金收入÷(1+11%)

【例】某公司一般纳税人出租写字楼,年租金收入111(

),其中租金收入采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适用房产

税的税率12%,则房产税应纳税额=111÷(1+11%)×12%=12万元,

需要将含税租金换为不含税租金收入.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

易计税方法的,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租金

收入,即以收到的全部租金收入,按照5%的征收率折算,计算公式

如下:

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实际全部租金收入÷(1+5%).

【例】接上例,如该公司上述房屋租金收入满足采用简易计

税方法的条件,并选择按照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其增值税适用

征收率为5%,:则房产税应纳税额=111÷(1+5%)×12%=万元.

【例】某房屋租赁企业,房产原值共1800万元,20174

1日将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6

.51日将另外的原值100万元的房屋出租给个人用于经营,

月租金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

.:

(1)从价计征房产税=(1800-1000-100)×(1-20%)×%+1000

×(1-20%)×3÷12×%+100×(1-20%)×4÷12×%=(万元)

(2)从租计征房产税=6×9×12%+×8×12%=

(3)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六、若干具体规定

1、新建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建成之日或办理验收手

续之日的次月

2、投资联营房产的,公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不担风险的按

租金

3、融资租赁房屋的按房产余值征税

4、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

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交

5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

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七、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根据税法的规定,将现有房屋的坐落地点、结构、

面积、原值、出租收入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

.

八、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一般规定按季或

按半年征收一次.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

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例】房产开发公司将自己开发的门面房两间暂时作为售楼

,以后还将对外销售,请问作为售楼处期间是否征收房产税,

果征收房产税应如何确定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

通知》(国税发〔200389)第二条第四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

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

月起计征房产税"的规定,开发企业利用商品房作售楼部的情况,

应自开始使用售楼部的次月缴纳房产税.作为自用的售楼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其原值的70%

%缴纳房产税.

【例】一次收取数月租金如何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

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政府规定.这是房产税的一般规定."《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

[2003]89)第二条第()项规定:"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如当地无特殊规定(比如大连有特殊规

),出租人一次性收取承租人跨年度的租金,必须按照房产税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款项的当天,计税依据为全部房租收入

(含预收)进行房产税的纳税申报.即预收的房租,不可分期申报

缴纳房产税.

九、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未列全)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

;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3.宗教寺庙的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

活用房屋)、公园、名胜古迹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

位的办公用房屋;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201611日至20181231,对高校学生公

寓免征房产税;

7.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

8.对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国有林区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

产、土地和车船分别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9.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

房产、土地,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

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1.对在中国境内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整机设计

制造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及土地,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2.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

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3.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

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

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

税优惠政策;

14.鉴于血站是采集和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

益性组织,又属于财政拨补事业费的单位,因此,对血站自用的房

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16.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房产税.

【例】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

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

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

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例】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

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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