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法制建设】
年月
22022
,总第)(第期期
2982
社会科学家
SOCIALSCIETIST
Feb.,2022
(o.2,Generalo.298)
可撤销婚姻的实践困境与制度完善
———以《民法典》第为中心展开条
1053
乔茹,胡晓翔
12
(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京市卫健委法规处,江苏南京)南南
2100462100191.2.
摘要:
现行《民法典》规定了因重大疾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制度,而重大疾病如实告知的义务有赖于
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予以保障。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的内在逻辑分析,可以认为其确立了婚前医学检查的强制
性。“重大疾病”在现行立法中无具体规定,因此急需确定“重大疾病”的认定标准来指导司法实践。在案件当事人
未进行婚检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当依据公平原则,适当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进行举证责任的倒置。
关键词:
《民法典》;可撤销婚姻;《母婴保健法》;婚检;重大疾病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D913.9A1002-3240202202-0136-07
《民法典》第规定的因重大疾病可提起撤销婚姻之诉,将原本属于确认之诉的诉由转变为了形成之诉条
1053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21:27: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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