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法定代表人风险温馨提示

更新时间:2024-11-06 19:34:4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走吧走吧go)

担任法定代表人风险温馨提示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根据《公司法》(2013修订)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满足两方面的条件,其一是必须在

公司内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这些核心管理职务;其二是必须依法办理

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

二、担任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 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

失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损害公

司利益,除实施上述行为的相关人员需承担责任外,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

参与了相关交易的决策或签署了相关文件,则很可能被认定与相关侵权人构成共

同侵权,亦须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在相关董事会决议表决时已

明确提出异议 并记载于会议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对相关人员的侵权行为并不

知情且无过失。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

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

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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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

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

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通常而言,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

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

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而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

但是司法实践通常均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

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亦应承担刑事责任。

(四)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当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

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 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机关可对

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

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

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

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2. 如公司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

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

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

关阻止其出境。

本人已阅读并知晓以上内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一式两份,备案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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