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犯罪追诉期计算方式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
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
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
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
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
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
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
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你想了解每个罪行的追诉期,还要结合刑法条文去确认刑事最高刑。
二、经济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
依据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依据最高判刑确定追诉时效,例如最高判刑5年
的,经过5年就不再追究,所以经济犯罪追诉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
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追诉时效应当延长及中断的情形
1、追诉时效的延长(即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
(1)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是受理案件;犯罪人逃避侦查审判的。要件:①司法机关已
经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②罪犯有逃避侦查、审判的行为。
(2)被害人提出控告,而司法机关应立案或受案而没立案、受案的。要件:①被害人提
出控告;②司法机关本应立案或者受案而没有立案、受案。
2、追诉时效的中断:
《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
日起计算。例如,甲1985年1月5日犯一个盗窃罪,盗窃数额较大。其法定最高刑为3年,
其追诉期限为5年,自1985年1月5日起计算。甲在1988年6月3日又犯有寻衅滋事罪,
其追诉时效是10年。自1988年6月3日起计算,须经过10年不再追诉。问题是,因为1988
年发生的寻衅滋事罪,影响到1985年盗窃罪的追诉时效。其盗窃罪(前罪1985年发生的)的
追诉时效从犯后罪(寻衅滋事罪)之日(1988年6月3日)起重新计算,经过5年不再追诉。
本来盗窃罪的追诉时效从1985年1月5日起算,经过5年不再追诉,结果成为自1988年6
月3日起算,经过5年不再追诉。其后罪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时效照常计算,即自1988年6
月3日起计算,须经过10年不再追诉。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9:27: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2252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