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和国籍

更新时间:2024-11-06 05:15:1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职高有什么专业)

13年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和国籍

(一)公民

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二)《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

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

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

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法律教||育网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

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

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

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

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

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能够申请恢

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

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

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

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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