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

更新时间:2024-11-06 05:20:1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refresher)

申请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

第一篇:申请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

四、诊所卫生室须提供室内科室设置平面图,医院、卫生院须提

建筑设计平面图;

五、申请人资质

六、资信证明;

七、设置协议书(适用于合办医疗机构);

八、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适用于新

建医

院、卫生院);

附:

1、诊所必须持礼泉县卫生局出具的安全保证押金票据及复印件;

2、诊所、卫生室必须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申办诊所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士应持执业护士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办卫生室必须是乡村执业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5、在职人员不予批准;

6、离退休人员必须见劳人局退休批复文及原单位不予返聘证明;

必须符合县人事局、卫生局《卫生系统人事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篇: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A.申请设置门诊部、医院需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

书》(样本见附件2)。2.《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样本见附件

3)。3.《医疗机构分类申请审批表》(样本见附件4)。4.医疗机构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5)。5.医疗机构选址报告(内

容要求见附件6)。6.建筑设计平面图、立体效果图、科室布局平面图。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样本见附件7

并附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非正在服刑证明、近期

健康检查表。

8.申办单位的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及身份证等。

9.资信证明:包括中介组织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投资总额证明

及流动资金银行存款证明等。

10.由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个

自然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还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

议书,股份制医院提交组织章程。

第三篇: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一)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

(二)医院申请(红头文件);

(三)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

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

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卫生技术人

员名册及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六)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七)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八)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

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九)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十)污水、污物处置情况说明;

(十一)供应室处置能力的情况说明;

(十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放射诊疗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

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十四)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校验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及相关情

况真实性);

(十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者,还应提交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换领新证申请;

(十六)工商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注意事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发证

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按顺序整理装袋。申请单

位按照“一机构一袋”自备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上用正楷字注明

“**单位2016年校验申请”字样,并注明联系人、。请严格

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否则区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将不予受理。医疗机

构申请校验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诊所、村站、医务室、门诊部提交材料:

(一)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

(二)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

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

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卫生技术人

员名册及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如果有)

(五)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

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如果有)

(六)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如果

有)

(七)污水、污物处置情况说明;

(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九)《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如)

(十)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校验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及相关情况

真实性);

(十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者,还应提交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换领新证申请;

(十二)工商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注意事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发证

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按顺序整理装袋。申请单

位按照“一机构一袋”自备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上用正楷字注明

“**单位2017年校验申请”字样,并注明联系人、。请严格

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否则区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将不予受理。

第四篇:医疗机构申请校验须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须提交材料

根据沪卫法规[2006]5号关于下发《上海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

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申请校验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书》(含工作总结);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医师

业证书》复印件;注册在本医疗机构护士的《护士执业证书》复

印件;

注:复印件均须核实并加盖本医疗机构章

上海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第五篇: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提交材料目录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提交材料目录

一、申请报告

二、设置申请书(由卫生局提供后自己填写、申请人签全名)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五、《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拟办医疗机构场所房产证明(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开

具的“此房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在拆迁范围内”证明)

七、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址的依据;

()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

系;()占地和建筑面积。

八、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

身份证号码()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所在地区人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医疗机构的名

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

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拟设

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十二)

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十三)拟设医疗机构

的投资预算

(十四)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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