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
第一篇:申请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
四、诊所卫生室须提供室内科室设置平面图,医院、卫生院须提
供
建筑设计平面图;
五、申请人资质
六、资信证明;
七、设置协议书(适用于合办医疗机构);
八、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适用于新
建医
院、卫生院);
附:
1、诊所必须持礼泉县卫生局出具的安全保证押金票据及复印件;
2、诊所、卫生室必须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申办诊所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士应持执业护士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办卫生室必须是乡村执业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5、在职人员不予批准;
6、离退休人员必须见劳人局退休批复文及原单位不予返聘证明;
必须符合县人事局、卫生局《卫生系统人事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篇: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A.申请设置门诊部、医院需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
书》(样本见附件2)。2.《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样本见附件
3)。3.《医疗机构分类申请审批表》(样本见附件4)。4.医疗机构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5)。5.医疗机构选址报告(内
容要求见附件6)。6.建筑设计平面图、立体效果图、科室布局平面图。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样本见附件7)
并附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非正在服刑证明、近期
健康检查表。
8.申办单位的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及身份证等。
9.资信证明:包括中介组织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投资总额证明
及流动资金银行存款证明等。
10.由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个
自然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还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
议书,股份制医院提交组织章程。
第三篇: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一)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
(二)医院申请(红头文件);
(三)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
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
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卫生技术人
员名册及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六)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七)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八)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
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九)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十)污水、污物处置情况说明;
(十一)供应室处置能力的情况说明;
(十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放射诊疗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
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十四)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校验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及相关情
况真实性);
(十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者,还应提交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换领新证申请;
(十六)工商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注意事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发证
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按顺序整理装袋。申请单
位按照“一机构一袋”自备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上用正楷字注明
“**单位2016年校验申请”字样,并注明联系人、。请严格
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否则区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将不予受理。医疗机
构申请校验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诊所、村站、医务室、门诊部提交材料:
(一)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
(二)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
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
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卫生技术人
员名册及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如果有)
(五)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
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如果有)
(六)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如果
有)
(七)污水、污物处置情况说明;
(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九)《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如)
(十)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校验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及相关情况
真实性);
(十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者,还应提交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换领新证申请;
(十二)工商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注意事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发证
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按顺序整理装袋。申请单
位按照“一机构一袋”自备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上用正楷字注明
“**单位2017年校验申请”字样,并注明联系人、。请严格
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否则区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将不予受理。
第四篇:医疗机构申请校验须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须提交材料
根据沪卫法规[2006]5号关于下发《上海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
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申请校验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书》(含工作总结);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医师
执
业证书》复印件;注册在本医疗机构护士的《护士执业证书》复
印件;
注:复印件均须核实并加盖本医疗机构章
上海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第五篇: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提交材料目录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提交材料目录
一、申请报告
二、设置申请书(由卫生局提供后自己填写、申请人签全名)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五、《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拟办医疗机构场所房产证明(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开
具的“此房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在拆迁范围内”证明)
七、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选
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
系;(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八、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
身份证号码(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四)所
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
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
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八)拟设
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十二)
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十三)拟设医疗机构
的投资预算
(十四)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5:41: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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