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17
广东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广东省标准分二类区域,标准不同:一类地区为广州、##、
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与其所辖市、
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
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与其所辖市、县、区.
未注明的均为一类地区标准,二类地区若无特别规定可参照,
详细见下文:
一、盗窃案〔刑法第264条〕
〔一〕盗窃价值3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000
元〕,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
窃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盗窃价值10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万
元〕;
〔三〕盗窃价值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为
40万元〕.
二、案〔刑法第266条〕
〔一〕价值6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江门
市为4000元〕,未遂数额为6万元,应予立案追诉;
〔二〕价值10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万
元〕;
〔三〕价值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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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刑法第274条〕
〔一〕价值人民币4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
地区为2500元〕,应予立案追诉;
〔二〕骗价值人民币10万元为"数额巨大"〔二
类地区为6万元〕;
〔三〕价值人民币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二
类地区为40万元〕
四、抢夺案〔刑法第267条〕
〔一〕抢夺价值人民币3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
为2000元〕,应予立案追诉;
〔二〕抢夺骗价值人民币8万元为"数额巨大"〔二类地
区为5万元〕;
〔三〕抢夺价值人民币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
地区为30万元〕.
五、抢劫案〔刑法第263条〕
抢劫数额巨大标准为10万元〔二类地区为6万元〕.
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刑法第276条之一〕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
2万元以上的〔二类地区为1万元〕;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
10万元以上的〔二类地区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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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275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刑法第312条〕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其产生的收益价值6000元以上
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其产生的收益行为
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其产生的收益行
为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
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
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与时查处,并造成公
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
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50万
元的,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10次,属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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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九、贷款罪〔刑法第193条〕
〔一〕贷款数额在2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应予立
案追诉;
〔二〕贷款数额在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三〕贷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176条〕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
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
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
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
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
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
5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十一、集资罪〔刑法
第192条〕
〔一〕个人集资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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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二〕个人集资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贷款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集资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贷款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十二、合同罪〔刑法第224条〕
〔一〕个人合同数额在2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应
予立案追诉;
〔二〕个人合同数额在30万元〔二类地区为20万〕
以上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合同数额在150万元〔二类地区为120
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犯合同罪的标准,按照个人犯罪数额标准的5
倍掌握.
十三、信用卡罪〔刑法第196条〕
〔一〕信用卡数额在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万元
以上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二〕信用卡数额在5万元以上,恶意透支10万元
以上为"数额巨大";
〔三〕信用卡数额在50万元以上,恶意透支100万
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十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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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罪标准全省统一为: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
骗取国家税款5000元以上;
2.广州、##、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七市数额
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分别为: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
以上、骗取国家税款2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和其他特别严
重情节的标准分别为:虚开税款数额250万元以上、骗取国
家税款150万元以上;
3.其他十四市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分别为:
虚开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骗取国家税款15万元以上;数
额巨大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标准分别为:虚开税款数额
150万元以上、骗取国家税款100万元以上;
4.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按照案发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
十五、非法经营案〔刑法第225条〕
对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量刑标准的其他非法经营犯罪
行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应予
以立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所得数额在1
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所得数额在
1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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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近上述数额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为"情节严重":〔1〕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2次以
上行政处罚,再次实施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2〕垄断货源、
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3〕进行非
法经营活动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0万元以上,或者##所得数额在
4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所得数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
3.接近上述数额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为"情节特别严重":〔1〕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2
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实施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2〕垄断货
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在全省乃
至全国造成严重影响的;〔3〕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造成其他特
别严重后果的.
十六、票据金融凭证案〔刑法第194条〕
〔一〕个人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数额在10
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二〕个人数额在40万元以上,单位贷款数额
在2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数额在150万元以上,单位贷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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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十七、信用证案〔刑法第194条〕
〔一〕立案追诉没有数额要求,有行为即可构成;
〔二〕个人数额在50万元以上,单位贷款数额
在25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数额在300万元以上,单位贷款数额
在15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十八、有价证券案〔刑法第197条〕
〔一〕数额在1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
诉;
〔二〕数额在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三〕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十
九、保险案〔刑法第198条〕
〔一〕个人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数额在5万
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二〕个人数额在40万元以上,单位贷款数额
在2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数额在150万元以上,单位贷款数额
在7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十、逃税案〔刑法第201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逃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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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的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
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
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
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
已收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二十一、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203条〕
〔一〕逃避欠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应予立
案追诉;
〔二〕逃避欠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二十二、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
〔一〕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特殊情节为
30万元〕为"数额巨大";
〔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特殊情节为
1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特殊情形:
1.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h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
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2.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
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h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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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276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2.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4.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十四、职务侵占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
〔一〕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追
诉.
〔二〕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二十五、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
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数额巨大: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
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
的.
二十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3条〕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应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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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追诉;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
数额巨大".
二十七、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属"数额巨大".
二十八、挪用特定款物案〔刑法第273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
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
造成人民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二十九、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
〔一〕"情节严重"一类地区以20万元为标准〔二类地区
以10万元为标准〕
或者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1.肆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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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3.其他严重情节.
三十、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
广东标准: "情节严重"一类地区以20万元为标准〔二
类地区以10万元为标准〕
或者行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最高检标准: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
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
行贿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
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
大损失的.
注:个别项广东标准低于最高检标准,不知原因,各地应
根据2016解释尽快出台相应标准.
三十一、介绍贿赂罪〔刑法第392条〕
"情节严重"以3万元为标准,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
额一类地区以30万元为标准,二类地区以20万元为标准.
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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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介绍贿赂3次以上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十二、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1条〕
个人行贿数额一类地区以10万元为标准,二类地区以5
万元?〔与最高检10万元的最低标准相悖〕为标准;单位
行贿数额一类地区以30万元为标准,二类地区以20万元为标
准,
或者个人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10
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定罪处罚: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十三、贪污罪〔刑法第382条〕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
较重情节":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
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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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
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
为"其他严重情节".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
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
他特别严重情节".
三十四、受贿罪〔刑法第385条〕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
较重情节":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
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具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
为"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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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
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具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为"其
他特别严重情节".
三十五、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
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
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二〕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1.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 重":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
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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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十六、行贿罪〔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
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
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并具有上述
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
大损失".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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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并具有上
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为"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三十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第388条之一〕
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三十八、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刑法第390条之一〕
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
究刑事责任.
三十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
诉.
四十、隐瞒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
隐瞒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
案追诉.
四十一、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十二、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
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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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强迫交易案〔刑法第226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3.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所得数额2000元以
上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所得
数额1000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十四、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219条〕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
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
万元以上的为"特别严重后果.
单位犯本罪的数额为个人犯罪的3倍.
四十五、持有、使用案〔刑法第172条〕
〔一〕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
元或者币量在400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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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面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四十六、伪造货币案〔刑法第170条〕
〔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或者
币量在200张〔枚〕以上不足3000张〔枚〕的,制造货币版
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应予追诉.
〔二〕伪造货币总面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四十七、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一〕变造货币,总面额在2000元或者币量在200张〔枚〕
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总面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四十八、走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币量200张
〔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十九、出售、购买、运输案〔刑法第171条第1
款〕
〔一〕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
运输,总面额在4000元或者币量在400张〔枚〕以上的,属于
"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二〕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总面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五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以换取货币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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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171条第2款〕
〔一〕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币量200张〔枚〕以
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币量在5000张〔枚〕
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五十一、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注: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虚报数额
占法定最低限额的60%以上,股份##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
额的30%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
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股份##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
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
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
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活动
的.
五十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注: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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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
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
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②公司发起人、
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③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④利用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活动的.
五十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160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
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五十四、妨害清算案〔刑法第162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隐匿财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
2.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与金额在50
万元以上的;
3.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50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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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
4.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10
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
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与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的;
6.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五十五、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案〔刑法第162条之一〕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与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
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十六、非法经营同类营业
案〔刑法第165条〕
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五十七、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刑法第166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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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刑法第167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4.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
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
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五十九、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
第168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
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六十、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
法第168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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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六十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
169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六十二、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高利转贷,##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
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六十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77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的数量在
10张以上;
2.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
的.
六十四、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刑法第178条第
1款〕
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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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
178条第2款〕
总面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六十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9
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30人以上的
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3.不能与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六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180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
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六十八、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刑法
第181条第1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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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
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六十九、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刑法第181
条第2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2.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七十、##发放贷款案〔刑法第186条第2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发放贷款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
上的.
七十一、逃汇案〔刑法第190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
放,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单笔200万美元
或者累计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十二、骗购外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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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骗购外汇,数额在50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十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
206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7条〕,非法
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
第208条第1款〕
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十四、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1款〕
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十五、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209
条第2款〕
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十六、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刑法第209条第3款〕
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十八、非法案〔刑法第209条第4款〕
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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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3:59: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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