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雇佣临时⼯⼲活受伤可以谁索赔
建筑企业有不少包⼯头,包⼯头为了能在短时间⾥完成建筑任务,会雇佣临时⼯⼲活。建筑现场环境杂乱,临时⼯在
⼯作中不⼩⼼受伤,受伤之后包⼯头赔偿,包⼯头不肯赔偿。那么,包⼯头雇佣临时⼯⼲活受伤可以谁索赔?店
铺⼩编为您讲解这⽅⾯知识。
⼀、包⼯头雇佣临时⼯⼲活受伤可以谁索赔
临时⼯⼯作时受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1、包⼯头具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产条件的,应该承担临时⼯受伤赔偿责任。
因为双⽅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劳务关系,所以临时⼯⼯作中受伤,包⼯头有绝对的责任。
不过,对于劳务关系,临时⼯受伤的,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不是⼯伤赔偿。
2、包⼯头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产条件,发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情况的,发包⼈跟包⼯头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发包⼈确定承包⼈时,要审查对⽅相应的资质,如果包⼯头不具备相应资质,并且发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
情况的,那么临时⼯⼲活受伤,发包⼈具有过错。
所以,这种情况下,发包⼈应该跟包⼯头⼀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临时⼯可以其任何⼀⽅主张赔偿。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
遭受⼈⾝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造成雇员⼈⾝损害的,赔偿权利⼈可以请求第三⼈承
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产事故遭受⼈⾝损害,发包⼈、分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
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伤保险范围的,不适⽤本条规定。”
⼆、单位的临时⼯受伤赔偿项⽬有哪些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按照⼀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
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费,赔偿权利⼈可以待实际发⽣后另⾏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
定必然发⽣的费⽤,可以与已经发⽣的医疗费⼀并予以赔偿。
2、误⼯费:根据受害⼈的误⼯时间和收⼊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员的收⼊状况和护理⼈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及其必要的陪护⼈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发⽣的费⽤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
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般⼯作⼈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般⼯作⼈员的出差伙⾷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确有必要到外
地,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本⼈及其陪护⼈员实际发⽣的住宿费和伙⾷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
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定残之⽇起按⼆⼗年计算。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
⼗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器具的合理费⽤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
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标准。
10、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按⼆⼗
年计算。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活费:根据扶养⼈丧失劳动能⼒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和
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为未成年⼈的,计算⾄⼗⼋周岁;被扶养⼈⽆劳动能⼒⼜⽆其他⽣活
来源的,计算⼆⼗年。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适⽤《最⾼⼈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包⼯头雇佣临时⼯⼲活受伤可以谁索赔?形成短暂雇佣关系的临时⼯在⼯作中受伤,依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
⾏索赔。雇佣临时⼯⼲活受伤遇到包⼯头不肯承担赔偿责任该怎么办,在⽆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店铺律师帮忙。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3:46: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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