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条件、扣除标准、扣除⽅式,你了解多少?
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所得税法规定的⼦⼥教育、继续教育、⼤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赡
养⽼⼈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现在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确认,我们为⼤家梳理了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条件、扣除标准、扣除
⽅式、扣除时间等要求,事关⼯资,⼩伙伴们赶快来看看吧。
♦⼦⼥教育
扣除标准:纳税⼈的⼦⼥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制学历教育的相关⽀出,按照每个⼦⼥每⽉1000元的标准定额
扣除。
扣除条件:⼦⼥年满3周岁⾄⼩学⼊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学、初中教育)、⾼中阶段教
育(普通⾼中、中等职业、技⼯教育)、⾼等教育(⼤学专科、⼤学本科、硕⼠研究⽣、博⼠研究⽣教育)。
扣除⽅式:⽗母可以选择由其中⼀⽅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
除⽅式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纳税⼈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400元定额扣除。
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
扣除条件:纳税⼈接受技能⼈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式:个⼈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
⼈扣除。
♦⼤病医疗
扣除标准:在⼀个纳税年度内,纳税⼈发⽣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负担(指医保⽬录
范围内的⾃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条件:纳税⼈发⽣的医药费⽤⽀出可以选择由本⼈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发⽣的医药费⽤⽀出可以选择由其⽗
母⼀⽅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条件:纳税⼈本⼈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商业银⾏或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为本⼈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的⾸套住房贷款利息⽀出。
扣除标准:在实际发⽣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纳税⼈只能享
受⼀次⾸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扣除条件:经夫妻双⽅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扣除,具体扣除⽅式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的⾸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按扣
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对各⾃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式在⼀个纳税年度
内不能变更。
纳税⼈及其配偶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
扣除标准:
纳税⼈在主要⼯作城市没有⾃有住房⽽发⽣的住房租⾦⽀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1500元;
(⼀)直辖市、省会(⾸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1500元;
(⼆)除第⼀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1100元;市辖区户籍⼈⼝不超过
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800元。
扣除条件:纳税⼈的配偶在纳税⼈的主要⼯作城市有⾃有住房的,视同纳税⼈在主要⼯作城市有⾃有住房。
纳税⼈及其配偶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
扣除标准:
纳税⼈赡养⼀位及以上被赡养⼈的赡养⽀出,统⼀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为独⽣⼦⼥的,按照每⽉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为⾮独⽣⼦⼥的,由其与兄弟妹分摊每⽉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1000元。
扣除⽅式:可以由赡养⼈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分摊协议,指定
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式和额度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条件:被赡养⼈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母,以及⼦⼥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母、外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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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0:37: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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