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果事件(更新中)
云南⽹5⽉28⽇消息,近期云南省查处的孙某果案件,引发了社会公众和媒体⼴泛关注。
案件来源和办理进展。2019年3⽉中旬,昆明市政法机关在办理⼀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犯罪嫌疑⼈孙某果
系1998年⼀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时向云南省委报告。省委⾼度重视,要求对该案深挖彻查,依法办
理。省、市有关部门及时成⽴专案⼯作领导⼩组,对孙某果前科犯罪、刑罚执⾏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全⾯开展调查和审
查。中央扫⿊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后,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督办。⽬前,案件办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相关部门
已对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某、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某、省⾼级⼈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某、昆明
市中级⼈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副庭长陈某以及孙某果重要关系⼈等11⼈采取了留置措施,对孙某果出狱以后所涉系列
刑事犯罪案件中的9名犯罪嫌疑⼈执⾏逮捕,23名犯罪嫌疑⼈予以刑事拘留。
孙某果,男,汉族,曾⽤名陈某、李某,云南昆明⼈,⾝⾼约1.70⽶,略显壮实,1992年12⽉⼊伍,曾是武警
昆明某部的⼀个上等兵,后⼜进⼊武警某学校学习,直到犯罪。
1998年2⽉,孙某果因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在扫⿊除恶专项⽃争中,再次被当地列为涉⿊涉恶犯罪
团伙典型。2010年起,孙某果以“李某”之名在狱外活动。
母亲:孙某予,曾⽤名孙某梅,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因包庇孙某果1994年犯罪被开除公职,于
1998年被昆明市官渡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继⽗:李某忠,1992年与孙某予结婚,1996年从部队转业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任副局长,1998年因在孙某
果1994年案中帮助孙某果办理取保候审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2004年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2018年10
⽉退休。1997年11⽉10⽇凌晨孙某果被警⽅抓获时所开的警⽤车即是其⽗的车。
⽣⽗:陈某,昆明市某单位职⼯,1982年与孙某予离婚,1996年因脑溢⾎中风瘫痪后病退,2016年8⽉20⽇去
世。
爷爷陈某清、奶奶陈某芬,分别系某中学原职⼯,已去世;外公孙某翔、外婆吴某兰,分别系某铁路局、某针织
⼚原职⼯,已去世。
1994年10⽉16⽇,当时⾝为武警学校学⽣的孙某果等⼆⼈伙同4名社会⽆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
将两位⼥青年拉上车,驶⾄呈贡县境内呈贡⾄宜良6公⾥处将其。
1994年10⽉28⽇,孙某果被收审,1995年4⽉4⽇被批准逮捕,1995年6⽉则被取保候审,候到审判之后,未被
收监执刑(且未发现任何完整的合法⼿续;只是办案警官在盘龙区看守所看见⼀张1997年3⽉27⽇办的保外就医⼿
续)。
1995年12⽉20⽇,盘龙区⼈民法院判处孙某果有期徒刑2年。
1997年4⽉的⼀天晚上,孙某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了16岁少⼥宋某。同年6⽉,孙某果等⼈在玩
耍时,将两位⼥青年强⾏带⾄该宾馆906房间,“在该房内还有其他⼈情况下”,孙某果不顾对⽅反抗,强⾏了⼀
位⼥青年。短短4天后,孙某果⼜将两位⼥学⽣叫到该宾馆906房间,强⾏了⼀名⼥学⽣。
1997年7⽉,孙某果参与的⼀起案件发⽣后,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发现,孙某果竟是⼀个本应在监狱⾥服
刑的罪犯。警⽅打电话给孙某果的母亲,他母亲说:孩⼦回四川外婆家去了。据《中国法律年鉴》,1997年8个⽉
内,孙某果及其团伙就有⾄少8起犯罪,涉及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罪、寻衅滋事罪等。
1998年2⽉18⽇,昆明市中级⼈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孙某果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犯
强制侮辱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加
原因罪所判余刑⼆年四个⽉⼜⼗⼆天,数罪并罚,决定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审判决后,孙某果等⼈
不服,向云南省⾼级⼈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级⼈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0年,孙某果以“李某”之名在狱外活动。
2011年8⽉,孙某果就以“李某”之名注册餐饮公司。
2013年起,先后以李某和本名孙某果注册经营多家。
2017年8⽉,因涉及⼀些使⽤权⽅⾯的调整,昆都所有酒吧及娱乐场所关闭,孙某果后来⼜在昆明其他地⽅开了
银河俱乐部、云纺space酒吧,⽽⾃⼰由于个⼈原因则退出了经营。
天眼查显⽰,以“李某”名字任股东的公司【昆明咪兔娱乐有限公司(现已注销)、云南咪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等】都成⽴于2014年之前,以“孙某果”名字担任股东的公司(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昆明银河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等)都成⽴于2017及2018年,这与陆某所述孙某果改名时间和先后开店的名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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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7:07: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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