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分配利润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应当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注】: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①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即历年累积盈利
提取的盈余公积=净利润×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②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即历年累积亏损
提取的盈余公积=净利润-年初未弥补亏损×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制企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法律法
规为依据;后者由企业的权力机构自行决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经过上述分配后:
期末未分配利润
=-提取的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其他转入-提取的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我国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
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当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
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当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当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
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当年的税后利润。只有
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当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
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
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公益金。即按上述步骤以同样的基数计提公益金。
第四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五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第六步,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
用公式表示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分配的利润-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企业如因以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而相应减少的未分配利润,可在本表
“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增设“减:减少注册资本减少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而对
于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补充的流动资本,新制度规定,企业可在本表“利润归还投资”项
目下增设“补充流动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以利润归还借款、单项留用的利润等,
可在“补充流动资本”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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