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6018
船舶搭靠外轮许可服务指南
(完整版)
发布日期:2017年6月
实施日期:2017年6月
发布机构: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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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搭靠外轮许可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船舶搭靠外国或港澳台船舶许可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
船舶搭靠外轮许可(长期)前审后批。
船舶搭靠外轮许可(临时)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
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条。
四、受理机构
XX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五、决定机构
XX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签发。
七、申请条件
中国船舶与外国船舶或者外国船舶之间需要搭靠作业的、内地船舶与
港澳台船舶或者港澳台船舶之间需要搭靠作业的,由船舶负责人或交通运
输工具出境入境业务代理单位按规定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办理船舶搭靠外轮许可。
八、禁止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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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属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职权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可能破坏出入境管理秩序或者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船舶或其负责人2年内因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受到出入
境边防检查站注销或收缴证件处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许可情形。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船长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船舶国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与外轮有业务联系的书面证明材料1份;
(五)搭靠外轮申请原件1份;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经常搭靠外轮的船舶实施登记管理。已登记的船
舶,相关资料未发生变更的,无需重复提交。
十、申请接收
(一):××××××××
(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报检室
1.邮箱:××××××××
2.传真:××××××××
3.网址:……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规定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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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
理并出具《受理单》。能够当即办理的,直接签发《搭靠外轮许可证》,不
再出具《受理单》。
对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边检办证告知单》,一次性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不予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并出具加盖业务
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
审核。
(四)对临时搭靠外轮申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的
决定;对长期搭靠外轮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的
决定。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十二、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申请人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报检室现场办理。
(二)预约办证
已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登记的船舶,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传真等方
式提出申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预先审核、制证。
预约办理船舶搭靠外轮许可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通过互联网、传真
等方式送达《受理单》。
十三、办结时限
船舶临时搭靠外轮申请,当场办结;船舶长期搭靠外轮申请,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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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一)对临时搭靠外轮申请,签发本航次或1个月以下有效的《搭靠
外轮许可证》。
(二)对与外轮有固定业务关系需要经常搭靠作业的,签发3个月以
上1年以下有效的《搭靠外轮许可证》。
十六、结果送达
临时船舶搭靠外轮许可,在报检室当场送达;长期船舶搭靠外轮许可,
自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申请人凭《受理单》前往
报检室领取。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
入境管理法》,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船舶搭靠外轮许可的
权利;
2.申请人对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申辩的权
利;
3.申请人认为符合申请条件,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没有依法办理的,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
入境管理法》,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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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
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须按规定使用船舶搭靠外轮许可证件。
十八、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二)电话咨询:××××××××
(三)网上咨询:……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省××市××路××号(××××××)
86-×××-××××××××
(二)××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防总队 ××省××市××路××号
(××××××) 86-×××-××××××××
(三)公安部出入境(边防)管理局 北京市××街××号(××××××)
86-×××-××××××××
二十、和时间
(一):××市××区××路××号
(二)办公时间:××××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一)窗口查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二)电话查询:××××××××
(三)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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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靠外轮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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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错误示例和常见问题解答
一、常见错误示例
已取得长期搭靠外轮许可资质的船舶在证件有效期内更换了船长,未
向边检机关进行报备。
正确处理方式:已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登记或已取得长期搭靠外轮许
可资质的船舶船长只要进行了更换,必须向登记机关进行报备,并提供新
船长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搭靠外轮许可的证件遗失或损毁的,如何办理?
答:船舶如遗失搭靠证件,或因损毁无法辨认,有可能影响正常使用
的,应及时报告签发机关。如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及时提交补办申请,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经核实后予以补发。
(二)已在边检机关登记的船舶,如原办理的许可过期,再次申领时
如何办理?
答:已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登记的船舶,如原证件过期,再次申领新
证件时,需重新提供搭靠外轮申请。如船长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
船舶国籍证书以及与外轮有业务联系的书面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发生变
更的,还需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三)船长、代理人身份证件可以使用机动车辆驾驶证吗?
答:不可以。办理搭靠外轮许可提供的船长、代理人身份证件必须是
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
(四)目前,海事部门已取消为从事供油、供水、残油回收企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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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在办理搭靠外轮许可证件时,是否还需提供该证明?
答:不需要。
(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经常搭靠的船舶实施登记管理,如何办理
登记手续?
答:由搭靠申请单位持以下材料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报检室办理:
1.搭靠申请原件1份。
2.船长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船舶国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与外轮有业务联系的书面证明材料1份。
6.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7.与搭靠事由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相关材料发生变化,登轮单位应及时进行变更。
(六)与外轮有业务联系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什么?
答:搭靠船舶所属公司或租用搭靠船舶的公司与外轮开展业务的合同、委
托书等,书面材料或等形式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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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2:14: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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