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民事

更新时间:2024-11-06 16:31:4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古诗词鉴赏方法)

2020

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民事

诉讼案情一:

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 月去世,除了留有一

20131

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

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

赵军不同意。 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 赵军居住地和该

20133

盘所在地 起诉赵军,要求分割父亲赵祖斌的遗产。经甲县法院调解,赵

文、赵 武与赵军达成调解协议:赵祖斌留下的青花瓷盘归赵军所有,赵军分别向

文、赵武支付人民币 万元。该款项分 期支付: 月各支付

202201365

元、 月各支付 万元。

2013915

但至 月,赵军未向赵文、赵武支付上述款项。赵文、赵武于

201310

2013 10

月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赵军可供执行的款项有其

在银行的存款 万元,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折价为 万元,另外赵军手中还有

108

一把名家制作的紫砂壶,市场价值大约 万元。赵军声称其父亲留下的那个元

5

代青花瓷盘被卖了,所得款项 万元做生意亏掉了。法院全力调查也未发现赵

50

军还有其他的款项和财产。法院将赵军的上述款项冻结,扣押了赵军可供执行

财产和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

20131120131230

月,赵文、赵武与赵军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日之前,赵军将其在银行的存款 万元支付给赵文,将可供执行财产折价

108

元与价值 万元的紫砂壶交付给赵武。赵军欠赵文、赵武的剩余债务予以免

5

除。

此时,出现了以下情况: ① 赵军的朋友李有福向甲县法院报告,声称赵军

手中的那把紫砂壶是自己借给赵军的,紫砂壶的所有权是自己的。 ② 赵祖斌的

朋友张益友向甲县法院声称,赵祖斌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是他让赵祖斌保

的,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己是在一周之前 才知道赵祖斌已

2013111

经去世以及赵文、赵武与赵军进行诉讼的事。 ③ 赵军的同事钱进军向甲县法院

声称,赵军欠其 万元。同时,钱进军还向法院出示了公证机构制作的债权文

5

书执行证书,该债权文书所记载的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债权是 万元,债权到

5

期日是 日。

2013930

1.

在不考虑李有福、张益友、钱进军提出的问题的情况下,如果赵文、赵武

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考生可以就和解协议履行

?

情况作出假设

2.

根据案情,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

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采取相关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

可以就李有福采取的方式可能出现的后果作出假设

3.

根据案情,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

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采取该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

?

?

4. 5

根据案情,钱进军如果要对赵军主张 万元债权,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

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为什么

??

【正确答案】

1.

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1;2

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程序中止 如果在执行和解履行期内赵军履行了

和解协 议,执行程序终结,调解书视为执行完毕 如果在执行期届满后,赵

;3

军没有履 行执行和解协议,赵文、赵武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将以调解书作为

根据, 执行和解协议失效。

如果赵军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的一部分,执行时应当对该部分予以扣除

2.

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

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的方

是:第一,提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甲县法院

出。第二,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了李有福的执行标的异议,李有福可以提出案 外人

异议之诉。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起诉的时间应当在 收到

1

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异议作出驳回裁定后 日内 管辖法院为执行法院,

15 ;2

即甲县法院 李有福作为原告,赵文、赵武作为被告,如果赵军反对李有福的

;3

主张,赵军也作为共同被告。

3.

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

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

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张益友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张益

;1

友作为原告,赵文、赵武、赵军作为被告 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即甲县法院提

;2

出诉讼应当在 日之后的 个月内提出。

;320131116

4. 5

钱进军如果要对其对赵军所享有的那 万元债权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

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

申请参与分配。

因为其条件符合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与分配

条件包括:第一,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权,本案中赵军的财产不 足以

清偿其所有的债务。第二,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而非法人,本 案中赵

军为自然人。第三,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本案中有 三个申请

人对赵军享有债权。第四,申请人必须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本案中 钱进军有经

过公证的债权文书作为执行根据。第五,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 钱债权,本案

中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就是金钱债权。第六,参与分配必须发生 在执行程序开始

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之前,本案情形与此相符。

案情二:

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

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 万元,营养费 元,交通费

2 30002000

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者周某的书面证言等证据。

甲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庭审中承认将钱

打伤,但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甲县法院最终支持了钱某的所有主张。二被 告不

服,向乙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向该法院承认,二人是受孙某唆使。钱某要 求追加

孙某为共同被告,赔偿损失,并要求退伙析产。乙市中院经过审查,认

定孙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遂通知孙某参加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 议,

钱某放弃精神损害赔偿,孙某即时向钱某支付赔偿金 万元,赵家兄弟在

1.5 7

内向钱某支付赔偿金 万元,孙某和钱某同意继续合伙经营。乙市中院制作

1

2.5

万元,精神损失 元,并提供了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

5000

解书送达各方后结案。

1.

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的起诉状或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

;

起诉状或一审判决书择一作答 二者均答时,评判排列在先者

2. ?

如果乙市中院调解无效,应当如何处理

3. ?

如果甲县法院重审本案,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

4.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管理领域面临许多挑战,通过人民调

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为社会治

的必然选择 同时,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让有

;

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公平正义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彰显。请结合本案和社 会发

展情况,试述调解和审判在转型时期的关系。

答题要求:

1. ;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

2. ;

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3. 600

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 字。

1.

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

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

围,被告为复议机关,且张某具有原告资格,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不存在不

理的情形,故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2.

不成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集中采购项

目的目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不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故不应当要求该

息与申请人的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

3.

省政府应当审查省财政厅拒绝公开目录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在法定期限内

作出复议决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属主动公开信息,如省政府已授权财

政厅确定并公布,省政府应责令财政厅及时公布 如未授权相关机构确定并公

;

布,省政府应主动公布。

4.

对于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予公开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

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5.

按照《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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