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合同(精选15篇)
保证担保合同1
保证担保合同2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保证书
(法人反担保)
反担保保证书
(法人反担保)
致:(以下简称贵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下称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___ 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规
定,贵公司为债务人向 (下称债权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年/月)金额为(币种)
万元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担保。
本公司 (下称反担保人)应债务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
司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下称反担保书):
1、本反担保书担保的债权种类为:
依据债务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约定,由贵公司为债务人
向债权人提供的金额为 (币种)__万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
保函/其他)项下债务担保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债务人与债权
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贵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贵公
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之约定为准。
2、本反担保书担保的范围包括:
2.1 贵公司为债务人担保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逾期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
金、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2 债权人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
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
等。
3、本反担保书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反担保人按反担保书约定承
担责任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保证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
任。
4、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
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
5、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债务人的上述全部债务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
的义务和责任。若债务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或
协议以及其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
贵公司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6、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
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
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
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本反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贵公司有权要求
本反担保人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贵公司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
担保物权的,本反担保人同意继续按照本反担保书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
证。
7、若贵公司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反担保保证债权
同时转让,本反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若
在保证期间,贵公司为债务人担保的债务的主合同发生变更的(包括但不限于主
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款、币种、利率、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方式等内容变更),
则本反担保人同意继续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向贵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本反担保书的效力独立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贵公司与
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等相关
合同或协议,本反担保书不受上述合同或协议效力的影响,上述合同或协议无效
不影响本反担保书的效力。
9、本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9.1 本反担保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财
务状况,本反担保人有权作出并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9.2 本反担保人将按贵公司要求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及其它有关文件,并保
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3 本反担保人接受贵公司以任何方式进行的定期或随时的检查和监督;
9.4 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反担保人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它
方式处分企业资产清单上所列财产;
9.5 如需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地址、电话等
工商登记事项或发生企业分立、合并以及其它重大经营决策的改变时,应提前
30天书面通知贵公司,并不得影响贵公司的权益。
10、本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
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债务人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
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或发生其他任何变化而有任何改变。对本反担保人
的违约情形,贵公司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
告催收。
11、本反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反担保书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
何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壹)向本反担保书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贰)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本反担保书自反担保人签字或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贵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担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书面形式按本反担保
书列明的地址送达反担保人,反担保人发生变化,反担保人在变化后三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该发送,应视为在下
述时间送达:①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②如为传真,发送之日
即为送达之日;③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④如交由专业快
递公司递送的,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反担
保人的地址或指定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按指模): 电话:
指定联系人: 年月 日
保证担保合同3
保证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
通讯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
通讯
鉴于:
(以下简称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借款人与甲方签
订了《委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合同乙方应借款人
的请求向甲方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范围包括:借款人须向甲方偿还的全部债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合同实际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
务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保证期限
自借款人未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偿还甲方全部债务之日起两年,即
愿意承担有关民法典律法规规定的最长担保期限。
第三条 担保方式
乙方自愿以名下无争议资产和全部营业收入向甲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责任时,乙方应在甲方发出
代偿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借款人向甲方全面履行清偿责任。在抵押、质押、
保证等各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甲方向各方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自愿为借款人向甲方提供担保,即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向
贷款人支付属于担保范围内到期应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即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
任。
2、乙方承诺同意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并担保借款人按
期清偿所有债务。
3、乙方承诺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
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代偿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存在任
何异议。
4、乙方承诺如未按前述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
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非诉或诉讼程序等程序
追偿乙方所有应付款项和相关费用。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担保方式并存的
情况下,甲方向保证人追偿无顺序限制。
5、乙方承诺放弃作为保证人可能享有的任何抗辩权,并承诺无条件履行本
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保证是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并始终依法经营,存续不存在
法律障碍,目前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2、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内部决议、授权手续已经完成,并保证已
完成全部审批、核准手续。
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担保有关的一切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借款或以其他方式转
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合同生效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不再向任
何他方承诺、或约定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资金、
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合同、账目、凭证等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
性、有效性。
2、配合甲方对借款人的财务、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
督。
3、乙方以出租、出售、转让、投资、赠与、托管、转移等方式处分其财产、
资金,必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
4、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情况,应提前30
日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机构承担,
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借款人重新提供保证人。
5、若乙方发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章程、地址、电话、
传真、邮编邮箱发生变化,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作为担保人应遵守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借款人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后,乙方向甲方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2、如属乙方代偿的,甲方收到乙方代偿的借款人所欠全部款项后,乙方向
甲方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第八条 担保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解除或终
止。
2、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
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
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且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
变更后的当事人、继承人继承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一切与贷款、抵押、质押有关的公证、质押登记、律师等费
用均由借款人承担并及时支付。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所有要
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中文制作,并以专递信函或传真(以专递信函确认)
的方式,及时寄送或传交给相应一方。收到通知或往来函件的日期,如果是以专
递信函方式送达,为经专递信函服务提供者确认的投邮日;如果是以传真的方式
送达,为发出之日。所有通知及往来函件应发送至本合同中预留的地址。一方如
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过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相
关责任。
3、借款人按时、按数归还甲方全部贷款本息和应收款项后,或一方履行了
借款人所欠甲方全部债务代偿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对由此给另一方实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予以赔偿。
2、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债务,甲方通知一方履行代偿义务时,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向甲方代偿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
按逾期代偿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
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
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已各自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对本
合同内容均无异议。
甲方(出借人): 乙方(保证人):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月 日 日期: 月 日
保证担保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
条款: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第二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
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止。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每月还款本息额=————
—————————————————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
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
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
表)。第四条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
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
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第七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
开立的账户。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
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第九
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
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
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
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
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
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
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十一条
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
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第十二
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
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借款人(签字):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贷款代表人(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担保合同5
()农银借合同字第______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
和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
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
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
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 期 还 款 计 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 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
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
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
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
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
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
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
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
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
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
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
_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
本息。
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
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
借 方
借款单位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 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贷 款 方
贷款单位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借 款 方 保 证 担 保 人
(1) (2) (3)
保证担保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 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保证担保合同6
保证担保合同7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
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
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信外授字[200 ]
第[ ]号《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社联社国际贸易中小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协议》
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
守。
第一条: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大写) 。〈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
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
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
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三、本合同的期限为200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限期和最高限额内,借款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
金。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借款的种类、用途、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提款
条件等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只能转账支出,不得
提现。
第二条: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一、借款利率:在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具体利率,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
权凭证为准。
二、计息方法: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利息按借款人实际借款额和实际占用
天数计算。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借款人须按照每一笔借款的付息日当日付息,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也可以
从借款人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四、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
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
逾期利息。
五、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
使用期间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罚息。
六、对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三条:借款的归还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
二、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
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
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三、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
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
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四、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扣收的款项应首先
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五、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
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保证
一、担保范围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
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三、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根据本合同发放借款中以
最后还款期限的借款所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清偿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
面索偿通知后 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五、保证人保证不因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的改变或主管部门的任何指
令等任何原因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六、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偿债能力下降,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及时书面通
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七、本合同解除后,保证人对债务人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
八、即使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款关系被确认为无效的,保证人仍
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与借款人串通欺骗贷款人发放贷款。由于保证人与借款人串通造
成贷款人损失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所有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保证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
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但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内容明显加重借款人债务的,借款人应事先征得
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借款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中国人民银
行利率调整而加重借款人债务的,保证人应对由此加重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任
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主
债权之逾期罚息;(5)主债权之利息;(6)主债权之本金。
第五条:借款人、保证人的承诺和义务
一、借款人、保证人保证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贷款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资
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二、借款人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
1、与借款人、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
2、未审结的诉讼、仲裁事件;
3、借款人、保证人承担的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在本合同项下及其与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辖下机构签订的借款
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人、保证人不能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5、借款人、保证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借款人、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
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等;
7、借款人、保证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8、借款人、保证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
9、借款人、保证人因停止项目生产经营、终止营业、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
产,被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的;
10、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及电话、传真等联系
方式的;
11、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借款人、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
款人书面同意:
1、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
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
2、保证人、借款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
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即使贷款人同意保证人、借款人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
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该担保也不得损害贷款人
的利益。
五、借款人、保证人的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3、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贷款人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证人没有任何可能
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
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贷款人披露。
4、借款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如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保证人在
贷款人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贷款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证人财产或财
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
六、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七、借款人、保证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报告。
借款人、保证人应定期或随时应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借款人、保证人的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八、借款人、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
配合。
九、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项目有关产品的销售结算以及结、售汇等业务在贷
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十、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
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十一、本合同解除后,借款人和保证人对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及赔偿责任应
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或支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他任何应
付款项。
3、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等法定
或约定的义务。
4、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承诺、保证等为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5、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
二、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可从借款人在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
社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4、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
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5、采取其它制裁措施。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
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有效期内,各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各方一致同意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借款申请书;
2、
3、
4、
5、
6、
7、
8、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若借款人、保证人
不履行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 份,其余
份送 备案。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营业执照号码(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地点:
保证担保合同8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电话:
邮编:
贷款人:电话:
邮编:
抵押人:电话:
邮编:
__年__月__日
中国农业银行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
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
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
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
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
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
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
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
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
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
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
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
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
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
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
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
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
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人:(签字)贷款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保证担保合同9
导语:本篇《保证担保借款的合同范本》由特别为需要合同范文的朋友收集
整理的,仅供参考。内容如下:
经中国××银行 _______(下称贷款方)方 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
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种
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
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
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
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
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对违约部
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
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
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边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
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
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
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
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
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
息。
第七条 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
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____份,各方各执 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担保合同10
出借方(甲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
话: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
信守。借款合同(1)
1、借款金额、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小写) _______元(大
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
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
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
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
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
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
知乙方。
6、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
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
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
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
另行提供担保;
(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
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证担保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保证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 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借款,经保
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货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
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
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
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
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
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
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________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
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
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
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
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
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
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
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
额 _______ %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
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
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货款人有权停止
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
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
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
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
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
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
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货款得安全。借款
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
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货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货款人,并应
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
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
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
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
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
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
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
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
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
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 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银行
(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
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
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
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
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
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
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
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
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
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
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
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
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
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
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
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
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
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
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
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
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监管人: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大写),
借款种类为,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期间内,
借款人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额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何一时点上的借款余额不得超
过该借款额度。具体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
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
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出借人
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出借人实际情况调整上述额度。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天)利率℅,若遇中国人民
银行基准借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
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式为,且出借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第四条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下列账户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第五条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季或年)付息,每
(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
提前归还借款,也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整贷零还或整还,
零贷整还或零还,按借据及银行对账单的实际发生额,点对点、日对日计收利息,
到期本息全清。
第六条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出借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出借人依约提前
收回未到期借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借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
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出借人在主合同
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
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出借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出借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
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出借人主张债权时,出借人可以就物的担
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
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
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
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出借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
任。第十条监管方式: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管人的监管,委托监管合同为本
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借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
式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保证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另
行签订借款展期还款协议。借款展期后,借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
率期限档次时,其利率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
第十二条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借
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
归还借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出借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
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
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
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
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出借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
业执照的;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十三条保证人如发生第十二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
同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的罚
息利率计收罚息。
(2)未按期偿付借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对挤占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
收%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出借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按违约
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公司指定银行开设账户,出借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时或给
付现金,即视为履行了发放借款之义务。
二、出借人收回到期借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
保证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六条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证人同意出借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
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
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
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条中借款额度指最高额借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但如
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在保证担保的范围。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
担。
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
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
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
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
通晓并充分理解。
七、本合同一式份,出借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监管人各执一份,效
力同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保证担保合同12
编号为:汇融()002-3号
致:广东恒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佛山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4月 日签署的编
号为 号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贵公司为借款人向广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所借金额为叁佰万元的
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本人应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
担保,现出具以贵公
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书。本担保人
愿作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
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人保证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
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
责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其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以下
简称“借款合同”)规定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在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
债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
人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欠款,不得有
任何异议。
三、只要不增加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不因上述协议书和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
补充、删除,而受到影
响或失效。
四、本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本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2、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家庭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本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
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担保人承担;
4、本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
起,本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
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份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
本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证书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贵公司的担保的费用,则本担保人对不足
部份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费用全部还清为止。本反担保
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贷款之日起两年。
五、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是本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
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
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
六、本保证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广东地方有关法规,若因本保证
书引起纠纷,应向贵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保证书自本担保人签字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关费
用全部还清之日起失效。
担保人(盖章及右手食指模):
电话:
年 月 日
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 (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
述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担保合同13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内容,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借款利率为
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出借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
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借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应连本带息一次性向出借人付清。
第三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清本息时,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的,应在变更后7
天内通知出借人;否则,出借人以原、原住所向借款人、保证人发送的
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八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
之日起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篇二:民间借贷中担保合同需
要注意的细节问题 民间借贷中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
保证担保合同14
债权人: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签订的骥德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
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银行(下称贷款人)签订的骥德___年保证字第__
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万元[( )___年
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
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
担保贷款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并
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借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保证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
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
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
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保证期间:自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次日起两年。
五、保证的方式: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特约事项:
(一)超出乙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三)甲方代偿后(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
追索通知后15日内,应向甲方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
(四)发生下列事项时,甲方应于事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董事长、总经理)、修改公司章
程以及组织结构调整;
2、甲方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
证责任的重大不利诉讼、仲裁事件;
3、甲方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
4、甲方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关闭、被宣告破产。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
合资合作等涉及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的。
2、乙方注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申请歇业和关闭等行为。
3、乙方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
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六)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务状况的调查,按月及时向甲方提供
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上述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主合同无效,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
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上述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
若甲方和借款人有过错的,由甲方根据借款人及其自身过错承担代偿和承担自身
相应的民事责任后,由乙方一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万元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
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
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抄送
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地点:
保证担保合同15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
和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
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
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
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日期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
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
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
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
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
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
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
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
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
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
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
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借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贷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1)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2)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3)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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