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产权保护制度与法律风险
管理”法治论坛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
• 【公布日期】2018.09.29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8.09.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产权保护制度与法律风险管理”
法治论坛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探索如何更加合理规范地设置产权保护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省
律协、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及广州市律协定于2018年10月27日(星期
六)在广州联合举办“产权保护制度与法律风险管理”法治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产权保护制度与法律风险管理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广州市律师
协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
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责任风险防控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
三、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7日(星期六)全天(上午9:00-12:30,下午
2:00-4:30)。
会议地点:广州珠江宾馆主楼三楼大会议厅(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
江宾馆)。
四、参会人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广州市律师协会相关领
导;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
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责任风险防控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
委员;各地律师。
本次论坛面向全省律师开放的报名名额为100名(不含广州地区,广州地区的
律师须另行通过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五、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免交会务费,且论坛提供会议当天午餐。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2.请参会人员于2018年10月22日前将论坛回执(详见附件)反馈至广东省
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发送至联系:Wzm3007@或138****9189@),请详细
填写回执以便做好会务工作安排。
吴仲明,村(社区)工委秘书长,138****3007。
苏晓军,法律顾问专委秘书长,138****9189。
附件:“产权保护制度与法律风险管理”法治论坛回执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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