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6 14:38:5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我爱你英文)

Please get the right person into the car, and get off the unsuitable person.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是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以专利外观设计

完全相同,外观的设计在要部上和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所以,

判定外观专利有没有侵权的办法就是注意观察该产品的外观设

计,外观设计都是通过肉眼直接就能辨别得出来的,发现构成设

计专利侵权就要及时的维权。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

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

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

成立。

(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

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

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

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

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

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

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

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出能够体现该

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

似商品。中国法官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

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

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

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

3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

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

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

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

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三、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民事法律

主要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清除影响等。

1、停止侵权

所谓停止侵权,是指侵权人应当停止擅自制造、使用、许诺

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

售、销售、进口依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2、赔偿损失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当这种财产受到侵犯,并给权利人

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要求侵

权人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

赔偿额。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额作为损失赔偿

额。

(3)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数额的倍数合理确定损失赔偿额。

(1-3倍专利使用费,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4)定额赔偿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

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

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消除影响

消除影响主要是责令侵权人通过新闻媒介,如在报纸报纸、

杂志上发表声明,或者在广播、电视中发表讲话、声明,承认其

侵权行为,并作出不再侵权的保证。

以上几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

适用。

由此也应该能够总结出,其实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并不单纯

的说该产品的设计和受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完全都是一样的才

可构成侵权,整体上相似或者基本相同的也是有可能已经构成了

侵权的。只不过,一般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都是民事

赔偿以及消除影响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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