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人口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最新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版

更新时间:2024-11-06 17:34:1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不假思索的反义词是什么)

2022人口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最新安徽省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修改版

一、将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二、删去第十八条。

三、将第二十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

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

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

;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

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

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

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不得假冒他人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病残儿鉴定、手术并发症

鉴定,不得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

六、删去第三十四条。

七、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

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

金、福利待遇。”

八、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九条,该条中“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

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子女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

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

待”。

九、删去第四十六条。

十、将第四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五条,修改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

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

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

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

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

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十一、将第五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修改为:“对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十二、将第五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九条,修改为:“已经领取独生子女

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停止其享受本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优待。”

十三、将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条,第三项修改为:“进行虚假医学

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十四、本决定自2022116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15:26: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1712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