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和订⾦区别,哪个可以退
签订买卖合同时,为了保障合同当事⼈的利益,卖⽅可以要求买⽅交纳定⾦的,定⾦是属于合同保障⾦,⽤于保障合
同当事⼈履⾏合同,那么定⾦和订⾦有什么区别,哪个可以退?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
读者有所帮助。
⼀、定⾦和订⾦区别,哪个可以退
定⾦,是指在合同订⽴或在履⾏之前⽀付的⼀定数额的⾦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式,俗称保证⾦。给付定
⾦的⼀⽅称为定⾦给付⽅,接受定⾦的⼀⽅称为定⾦接受⽅。
订⾦,根据我国现⾏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的性质,只是单⽅⾏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
的⼀⽅主张定⾦权利的,⼈民法院不予⽀持。⼀般情况下,交付订⾦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的当事⼈⼀
⽅不履⾏合同债务时,不发⽣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仅可作损害赔偿⾦。
定⾦和订⾦的区别:
1、⼆者产⽣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合同相对于主合同⽽⾔是从合同,除⾮当事⼈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效
则定⾦合同亦⽆效;⽽当事⼈关于订⾦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者的功能不同:订⾦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当事⼈履⾏债务提供资⾦上的⼀定的⽀持。
订⾦的给付本⾝属于给付订⾦⼀⽅当事⼈履⾏债务的⾏为。
3、⼆者的作⽤不同:定⾦⼀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补偿守约⽅的功能;⽽订⾦给付后,如发⽣⼀⽅违约,
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的⼀⽅必须如数退还订⾦。
4、⼆者适⽤的范围不同:定⾦担保⽅式,可以适⽤于各种合同;⽽订⾦只适⽤于⾦钱的给付为⼀⽅履⾏债务的合
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我国法律对订⾦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的,订⾦⼀般认为了预付款,不具有保证合同履⾏的作⽤,⽽定⾦是属于履
⾏合同保证⾦,收受⽅不履⾏合同的,给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条 【定⾦罚则】债务⼈履⾏债务的,定⾦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的⼀⽅不履⾏债务或者
履⾏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权请求返还定⾦;收受定⾦的⼀⽅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
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担保法〉若⼲问题的解释》
第⼀百⼀⼗⼋条:当事⼈交付留置⾦、担保⾦、保证⾦、订约⾦、押⾦或者订⾦等,但没有约定定⾦性质的,当
事⼈主张定⾦权利的,⼈民法院不予⽀持。
⼆、商家不退定⾦怎么办
⾸先我们要明⽩定⾦的性质,定⾦⼀般是买受⼈与商家之间就保证买卖的顺利进⾏⽽由买受⼈向商家⽀付的具有
担保性质的款项,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种担保⽅式,这与订⾦是不相同的。如果出卖⼈不履⾏约定的义务,不仅需
要退还,⽽且需要双倍退还买受⼈交纳的定⾦。
明⽩了定⾦的性质,我们不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取回⾃⼰的定⾦,⽽且可以是双倍的哦:
1、表明⾃⼰的态度,和商家积极协商;
2、提请电商平台或者⼯商部门介⼊;
3、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然,⽆论采取那种途径解决,您在交付定⾦前需要仔细思考;交付定⾦要保留相应的证据,明确定⾦的性质,尤
其不要写成⾔字旁的订;在发⽣争议后,理性的沟通,保护⾃⼰的⼈⾝及财产安全,必要的时候及时委托律师介⼊,保
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我国法律对订⾦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订⾦⼀般认为了预
付款,不具有保证合同履⾏的作⽤,⽽定⾦是属于履⾏合同保证⾦,收受⽅不履⾏合同的,给付⽅可以要求双倍返
还。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店铺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15:00: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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