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办理有什么程序
一、公证遗嘱办理有什么程序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
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
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
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
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二)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
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
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
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应提
供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
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
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
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
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
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
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
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
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公证遗嘱是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一种,然而办理公证遗嘱也并
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首先需要被继承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之后提
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然后公证人员会作出审查,符合《继承法》中关
于公证遗嘱规定的,最终才会予以公证。若是存在公证遗嘱与其他形
式的遗嘱,一般是按照公证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7:00: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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