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范围包括什么
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有的是属于公诉案件,有的是属于刑事⾃诉案件,⽐如说我们平时说的侮辱罪,这个就是⾃诉
案件,那么⾃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范围包括什么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等提起诉讼,⼈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
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涉婚姻⾃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被害⼈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
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的举证责任,⾃诉能否成⽴在⼀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等有⽆证据或者证据
是否充分,如果被害⼈等没有证据的,⼈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以⽀持其起诉主
张的,⼈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诉。被害⼈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法侵⼊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项案件,被害⼈直接向⼈民法院起诉的,⼈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可由公安机关受理
的,或者认为对被告⼈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案侦查。被害⼈向公安机关控告
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伪证罪、拒不执⾏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案侦查。
(三)被害⼈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侵犯⾃⼰⼈⾝、财产权利的⾏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民检
察院不予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案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个刑事⾃诉案件所包括的范围是⽐较窄的,这个包括了⼀些侮辱诽谤罪,以及涉及
到的虐待案件和⼲涉婚姻的⼀些案件,还有⼀些侵占案件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5:53: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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