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5 14:50:4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a的正确写法)

导语: 辞职又称为离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或劳动关系

的行为。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

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

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

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

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

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

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

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

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

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

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

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

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

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

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

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

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

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

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

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

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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