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婚姻应不应该合法化-一辩稿

更新时间:2024-11-06 07:55:1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法国葡萄酒酒标)

一辩稿1

谢谢主席!各位,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体,他们占总人口的5%,他们顺从自

然本能,坚持内心真爱,只因为与另95%的人有不同的性取向而为大多数所排

斥(同性恋定义),他们就是同性恋者。在人们思想逐渐开放的今天,15个国

家已允许同性恋结婚,在断袖之爱流传千年的中国,在追求思想解放的中国,

(国情)为什么不考虑一下给相爱的人一个平等的婚姻保障权呢?(婚姻合法

化定义)

所以,我方首先要提出的,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无人不知的金

科律例,中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种族、XX信仰等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不

受任何歧视。敢问同性恋者凭什么被排除在这一条之外?是他们不符合法条的

哪一个条件,还是谁可以有超越宪法的权利来排斥他们?如果都没有,凭什么

婚姻法可以以性取向来划分不同人的受保护资格?

再者,承认同性恋婚姻对社会是无害的。如果个人的正当权利要受到限制,

唯一的理由就是它会危害他人或社会的正当利益。但是我爱上一个同性招谁惹

谁了?是人类会因为 5%的人不生小孩就灭绝?还是会把另外95%的人也变成了

同性恋啊?到一个相爱的人作为终身伴侣,虽是同性,一样可以做事业,交

好友,养父母。我们唯一能想到的坏处就是朋友排斥,父母心痛。可是,这些

都产生于社会传统观念的压力,认为它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我不禁想问一句,

同性间相爱想结婚想相伴一生违反公序良俗的什么标准了呢?到底是爱上同性

不道德,还是无理由的体歧视不道德?(心理学上来讲,在异性恋占绝对主

导的人类世界,作为绝对少数派同性恋者必定会受到诘难和嗤驳,这是团体意

识规律,也就是这莫名歧视的罪魁祸首!)

从被定为是犯罪,是精神病,到从精神病列表里除名,到今天,新浪有一条

微博反对同性恋就有三千多条评论全部反对它,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越来越宽

容,接纳他们只会是时间问题了。顺应发展,法律也应该正视这个体,给予

他们应有的权利保障,同时,引导全社会冲破毫无根据的误解歧视,实现法的

价值!

(800words)

一辩稿2

谢谢主席!各位,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体,他们占总人口的5%,他们顺从自

然本能,坚持内心真爱,只因为与另95%的人有不同的性取向,而忍受巨大精

神压力,亲友排斥,他们就是同性恋者。在人们思想逐渐开放的今天,中国越

来越多的人可以接受这个体了,但是同性恋者还是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

护。在婚姻方面,我方就主张让同性婚姻合法化,给他们一个平等的婚姻保障

权。

.

所以,我方首先要提出的第一个理由,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宪

法的规定。中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种族、XX信仰等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不受任何歧视。同性恋者符合法条的受保护对象的条件,就没有人有超越宪法

的权利来排斥他们。因此,婚姻法应当给予同性婚姻同样的承认和保护,不可

以以性取向来划分不同人的受保护资格。

第二,法律承认同性恋婚姻对社会有益无害。现在由于同性伴侣间的结合关

系没有法定婚姻形式加以保障和束缚,容易造成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加剧

体的不稳定性和性病传播机率。相反,法律若承认了同性婚姻,那么双方以

结合关系产生的合法身份权可以使部分同性恋者建立相对稳定关系,有效解决

体内部和对外的矛盾,促进社会融洽,是有益的。

同时,现今社会对同性恋的道德批判无理无据,纯粹是受历史惯性(和团体

意识)影响。同性倾向不是精神病也不会传播,就像人的左撇子和右撇子一样,

只是一种少数而已,不会违反任何公序良俗。目前大多数人还无法理性认识这

一点,法律对同性恋者婚姻的承认虽无法立竿见影的消除歧视,但将有利于大

众走出盲区正视这个体,从而实现法律引导社会价值走向的功能。

以上就是我方认为应该合法化的必要性和需求性,谢谢!

(682words)

一辩稿3

谢谢主席!各位,今天中国同性恋者的数量超过3千万,占总人口比例的3%

他们只因为与大多数人有不同的性取向,在生活中受歧视,工作上受不公平待

遇。目前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接受这个体了,但是法律对他们的保护仍然

是一片空白。在同性婚姻方面,我方就主张其合法化。下面我将从必要性和有

利性来论证。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同性恋者的权利必须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种族、XX信仰等平等地受到法律保

护,不受任何歧视。同性恋公民和异性恋公民享有平等的婚姻自由,他们唯一

的不同就是性取向特殊。因而如果法律给予其他人婚姻的承认和保护,也就应

同等地保护同性恋者婚姻,不可以以性取向为标准划分人的不同对待,否则

就是违宪。

二,法律承认同性恋婚姻对社会有益无害。现今社会对同性恋的批判纯粹是

受僵化的道德观和大众氛围的影响。抛开偏见,同性恋婚姻对社会有危害吗?

.

同时我们发现,现在由于同性伴侣间的结合关系没有法定婚姻形式加以保障

和束缚,容易造成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加剧体的不稳定性和性病传播机

率(要数据吗)法律若承认了同性婚姻,相互间的合法身份权可以使部分同性

恋者建立相对稳定关系,(例子)这对有效解决体内部和对外的矛盾,促进

社会融洽,是有益的。

综上,同性恋婚姻正当且有益,是应该合法化的,谢谢!

(559words)

一辩稿4

谢谢主席!各位,今天中国同性恋者的数量已经超过3千万。他们只因为与

大多数人有不同的性取向,在生活中受歧视,工作上受不公平待遇。一项调查

表明,即便是一些年轻,受过良好教育的同性恋体依然有超过30%的人有强

烈自杀的念头,过半同性恋者由于法律缺失与他人歧视导致生活工作受到严重

影响。

其实目前中国可以理解和接受这个体的人渐渐在增加了,但是整个社会的

排斥和歧视依然存在,法律对他们的保护更是一片空白。在同性婚姻方面,我

方就主张其合法化,即对同性恋婚姻进行立法保护和规范。下面我方从理论和

现实两个方面进行论证。

一,从法理上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同性恋者的权利必须得到法律

的平等保护。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种族、XX信仰等平等地

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任何歧视。法律允许每个人自由选择自己生活的模式,自

由选择生活伴侣,同性恋者现在只是在这个模式里换了一个性别的伴侣而已。

法律既然给予了公民同等的自由选择权,就应该对他们选择的结果给予同等的

对待。因而如果法律给予异性恋婚姻承认和保护,也就应同等地保护同性恋者

婚姻,不可以以性取向为标准划分人的不同对待。

二,从现实上看法律能以自身独特作用维护同性恋体在内部关系和对外

关系中的权益

同性恋伴侣间虽然缺少婚姻形式,但是实质的伴侣关系一直存在。现在很多

的同性恋伴侣共同生活,但在同居期间当他们有了财产的纠纷、继承问题时,

没有法律可以适用。但是这些财产也是两人相互扶持、共同奋斗的成果啊,这

和夫妻间共有财产一样是有法益价值的,但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救济他们本该拥

有的权益。这样一种权益空白正难道不正是急需法律的强制保障力去规范、去

填补的吗?

在对外关系中,因为社会的歧视和排斥行为,同性恋者受到种种不公的待遇,

造成了一开始所说的实质权益和精神上的损害。现代科学已证明同性恋也是一

.

种自然现象,社会的歧视纯粹源于僵化的道德观念氛围,是不正确的价值观。

对于道德糟粕我们应摒弃,更不应以此为借口对他人施加不公正待遇。在这方

面,法律拥有最权威的价值判断和导向力,去推动整个社会理性化,引导大众

正确对待同性恋人。

婚姻是社会对伴侣间相爱相助关系的一种尊敬和认可,如果两个人忠贞不渝,

为什么大家不应当认可他们呢?同性恋婚姻应该合法化!谢谢!

(936words)

提一些疑问:

1,一开始的现状会不会太累赘了?怎么改比较好呢?

2,只有“人人平等”推不出同性恋应结婚,否则刑法上的身份犯不就是赤裸裸

的不公平对待了吗?除了平等应该还有其他要件组合,才可以用来类推给同

性恋(还是说是两者的性取向差异不构成这个事情的本质差异吗?)

3,只有婚姻自由也推不出来,比如,和幼女结婚等,自由一定加上不危害

才可以。

4,(一直觉得这个有作用,但是要怎么用?)桑德尔:在同性恋婚姻的争论中,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选择的自由,而在于同性结合是否值得社会共同体的尊敬

和认可——他们是否实现了婚姻这项社会制度的目的。也就是同性结合是否

值得拥有社会认可的那些婚姻所具有的荣誉(荣誉应该就是指婚姻关系中的

权利义务关系了,关键点在现代婚姻目的)

相爱正当≠他们的婚姻应合法化

相爱正当+符合“婚姻”目的职能=他们的婚姻应受到婚姻制度承认

一辩稿5

谢谢主席!各位,今天中国同性恋者的数量已经超过3千万。他们只因为与

大多数人有不同的性取向,在生活中受歧视,工作上受不公平待遇。法律对他

们的保护更是一片空白。在同性婚姻方面,我方主张其合法化,即对同性恋婚

姻进行立法保护和规范。下面我方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进行论证。

一,从法理上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同性恋者的权利必须得到法律

的平等保护。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种族、XX信仰等平等地

.

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任何歧视。在不造成侵害的范围内,法律允许每个人自由

选择自己生活的模式,自由选择生活伴侣,同性恋者现在只是在这个生活模式

里换了一个性别的伴侣而已,本质上并无差异,也并无危害。法律既然给予了

公民同等的自由选择权,就应该对他们选择的结果给予同等的对待。因而如果

法律给予异性恋婚姻承认和保护,也就应同等地保护同性恋者婚姻,不可以以

性取向为标准划分人的不同对待。

二,从现实上看,只有法律才能维护同性恋体在对内关系和对外关系中的

正当权益

对内关系中,同性恋伴侣间虽然缺少婚姻形式,但是实质的伴侣关系一直存

在,因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许多正当法律诉求却得不到满足,只有立法的规范

才能填补这片空白。比如现在很多同性恋伴侣在同居期间有了财产的纠纷、继

承问题时,没有法律可以适用。但是这些财产也是两人相互扶持、共同奋斗的

成果啊,这和夫妻间共有财产一样是有法益价值的,法律难道不应给予他们强

制力去救济他们的正当权益吗?

在对外关系中,因为社会的歧视和排斥行为,同性恋者受到种种不公的待遇,

造成了实质权益和精神上的损害。一项调查表明,即便是一些年轻,受过良好

教育的同性恋体依然有超过30%的人有强烈自杀的念头,过半同性恋者由于

法律缺失与他人歧视导致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现代科学已证明同性恋也是一种自然现象,大众的歧视纯粹源于僵化的道德

观念氛围,是不正确的价值观。对于这种道德糟粕我们应摒弃,更不应以此为

借口对他人施加不公正待遇,造成这个体利益受损。在这方面,法律拥有最

权威的价值判断和导向力,去推动整个社会理性化,引导大众正确对待同性恋

人。

婚姻是社会对伴侣间相爱相助关系的一种尊敬和认可,如果两个人守望相助,

为什么大家不应当认可他们呢?同性恋婚姻应该合法化!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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