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返聘退休人员要注意什么问题
公司要决定返聘退休的人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尽量避免纠纷,
今天店铺为你们介绍公司返聘退休人员注意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
助!
公司返聘退休人员要注意的问题
2010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
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针对退休返聘员工,不受劳动法
律法规约束和调整,而是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例如《民法通则》、
《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据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当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因为民法遵循的是意思自
治原则,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双方无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
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相关条款或者行业习惯,若还无法确定的,
才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可见,劳务关系相比较劳动关系,
受到法律的约束力更小了,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无协议约定,将会
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贵公司目前
需要跟该员工补签一份劳务协议。
2、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的,原则上适用有关人身损害赔偿
的法律法规,但有个别地方认为这属于工伤,例如上海。对此,贵公
司需根据所在地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为了避免有关风险,建议为该员
工购买一份商业保险。
3、退休返聘人员离职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不干涉,
完全根据双方约定来,双方对此无特别约定的,则一般司法实践中不
会支持员工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的。
企业返聘退休人员不上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
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
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退休,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
位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的次月起应在参保地工伤保
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停止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
求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不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停止参保和缴费手续。对不按规定将
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工伤保险基
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处理办法
当用人单位聘用这些退休人员时,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是不
会按照工伤处理的,因为两者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
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
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从这条规定来看,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
员不属于劳动法律层面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该被认定为
劳务关系。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6条规定:“童工、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
定的范围,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应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一般而言,
聘用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也可参照工伤保险标
准处理。
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向返聘人员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劳动法领域的特别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
关系。
按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
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
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
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
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
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
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退休返聘人员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按照劳务雇佣关系处理,聘
用单位作为雇主应向退休返聘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较为严格,用人单位即使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
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只要证明
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其举证责任即已完成,不管退休人员
是否对负伤有过错,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用人单位都应该承
担责任。另,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
了企业的责任。比如: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由聘
用单位承担;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高于工伤中的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则不能主张。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2:10: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1430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