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六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台公(黄)(交事故)
行罚决字[2021]02328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台公(黄)(交事故)行罚决字[2021]0232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
【处罚日期】2021.10.2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黄岩区
【处罚对象】王六明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25:26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0月27日17时07分许,王六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呼
气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后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途经黄岩区宁溪镇车站对出路段
被民警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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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六明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由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送
台州市黄岩区拘留所执行,拘留7日,拘留期限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4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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