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4-11-06 17:17:5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half of my heart)

《合同法》中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

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

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

能造成的损失。

在当代社会,人们往往会选择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来进

行商业活动。为了保障双方的诚信,合同双方往往还会约定

违约金条款。那么,▲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呢?这个问题

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为了解决您的疑问,小编特意为您

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

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

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

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

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

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

责任承担方式。

▲二、违约金的规定解读

()法定与约定违约金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

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

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

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

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

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

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

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

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

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

分之三。

再如,《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

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

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

定。

(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

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

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

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

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

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

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

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

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

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

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

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

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

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

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

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

履行违约金。

()惩罚性与赔偿性违约金

1、惩罚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

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

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

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

赔偿。

2、赔偿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

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

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而此类举证,不但

困难,且易产生纠纷,因而当事人为避免上述困难及纠纷,

预先约定损害赔偿数额或者其计算方法,不失为良策,一方

面可以激励债务人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如发生违约,则其

责任承担简单明了。此种损害赔偿的预定,也是一种违约金。

此种违约金,如相当于履行之替代,则请求此种违约金之后,

便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

1、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赔偿

性违约金。如此解释,并不等于否定惩罚性违约金在我国法

上的地位。由于《合同法》奉行自愿原则(4),当事人

仍然可以明确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只要此种条款不违反法律

的强制性规定,便仍然有效。当然,如果当事人的约定不明

确,原则上推定为赔偿性违约金。

2、赔偿性违约金作为赔偿损失额的预定,虽然不要求

其数额与损失额完全一致,但也不宜使两者相差悬殊,否则,

会使违约金责任与赔偿损失的一致性减弱乃至丧失,而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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