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用的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4-11-06 08:15:2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receive的用法)

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用的赔偿标准

在交通事故当中,针对事故造成的损失,确定赔偿时,是根据事

故实际产生的项目来进行赔偿的,每个项目的计算标准都不相同,

么你知道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用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吗?下面跟我一起来

看看相关法律知识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用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

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

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

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

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

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

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

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

由于必须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所以在确定方面可以灵活一些。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

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工作短期生活费、

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

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

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

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

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费、丧葬费、死亡

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

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

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

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

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

内进行确定。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

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

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

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

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

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形

()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

任。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

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

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

理办法》20条之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

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

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

负全部责任;

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

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无责任。

()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或两方以上)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

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

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

承担次要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

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

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或次

要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

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

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

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

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

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

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

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发生

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

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同等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事实无

法查实的,负同等责任。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整理的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用的赔偿标准的

相关内容。针对交通事故中产生的交通费,赔偿时是根据事故实际产

生的费用来进行赔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我们会有法律

为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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