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交强险条例【DOC】word版

更新时间:2024-11-05 18:40:4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摩登家庭 全集下载)

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交强险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经263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

并予公布267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

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

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

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二章

第五条 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1

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

第七条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

单独核算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

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

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

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

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

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

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

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九条 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

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

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保监会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

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

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

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

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

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

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

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

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3

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

手续

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

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

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

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

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

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

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4

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

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

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救助基金孳息

其他资金

第二十六条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

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

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

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

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日内赔偿保险金

5

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 未经保监会批准非法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由保监会

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监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

所得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万元的2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

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未经保监会批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由保监

会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保险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

1倍以上5倍以下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1万元以上5万元

以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5

元以上3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

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

6

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

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

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

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

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

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

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

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元以上2元以下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2元以上2元以下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五章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

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

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

7

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

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

比照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任强制保险的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67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全文

8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9:40: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2/11293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